商務部:擴大服務領域對外開放是創新試點的重要探索方向
商務部19日上午召開關於解讀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專題新聞發佈會,商務部服貿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商務部服貿司司長冼國義表示,剛才在介紹《總體方案》時已經講到了一些取消或放寬限制措施以及新的開放舉措,這裡再補充談一談開放。
擴大服務領域對外開放是創新試點的重要探索方向。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實施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全面開放,推動製造業、服務業、農業擴大開放”“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出臺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我們將擴大開放作為本輪試點的一項重點任務,提出堅持要素型開放與制度型開放相結合、開放與監管相協調、準入前與準入後相銜接的原則,有序拓展開放領域,推動取消或放寬對服務貿易的限制措施;探索制度開放路徑,在試點地區重點圍繞新興服務業開放進行壓力測試。
圍繞這些探索方向,我們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了26項開放舉措,主要包括以下三類:一是針對跨境交付(模式一)和境外消費(模式二),進行開放壓力測試,如推動允許外國機構獨立舉辦涉外經濟技術展會、在中國境內經營無船承運無須為中國企業法人、支持與境外機構合作開發跨境商業醫療保險産品等;二是針對自然人移動(模式三),探索放寬特定服務領域限制性措施,推動職業資格互認,便利境外專業人才來華創新創業,如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專業人士在海南、深圳、廣州等試點地區提供工程諮詢服務,開展與港澳專業服務資質互認試點,探索整合外國人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許可,便利外國人來華就業等;三是針對以上三種模式開放後進一步提升開放成效,鼓勵試點地區加強服務貿易國際合作,如積極推進教育、法律、金融等領域國際合作,建設國際服務貿易合作園區,等等。
這些舉措,有些在所有試點地區推進,有一些在部分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先行先試,這體現了壓力測試的內容。經評估後,具備條件的可向全部試點地區,甚至全國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