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保護未成年人,最高法這樣説
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發佈會,發佈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最高法表示,在判前、判中及判後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對嚴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從嚴從重懲處,有效震懾犯罪。
5年來懲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罪犯24386人
最高法介紹,自2016年至2020年,全國法院依法審理拐賣、猥褻兒童、組織兒童乞討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懲處罪犯24386人。
2016年至2020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結的涉及未成年人撫養、監護、探望等民事案件120多萬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權利。
最高法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成立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正式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主任楊萬明介紹,辦公室將主要負責統籌未成年人審判指導,參與未成年人案件審判管理,協調開展未成年人案件巡迴審判等工作。
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成立後,要加強對未成年人案件問題的調查研究。圍繞低齡兒童犯罪、性侵兒童、拐賣兒童、校園欺淩、虐待兒童、留守兒童監護、兒童信息安全等社會關注的問題、司法實踐反映的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少年審判問題研究。及時修改或者制定新的司法解釋、司法政策,適時發佈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
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副主任何莉表示,對未成年人犯罪,始終堅持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同時注意體現“寬容包容但不縱容”的精神。
在判前、判中及判後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對嚴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從嚴從重懲處,有效震懾犯罪,為未成年人營造安全、健康、文明的成長環境。
最高法已著手起草強姦猥褻兒童犯罪司法解釋
何莉介紹,今年,圍繞修訂後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將組織和指導各地法院開展一系列業務培訓、法制宣傳等活動。
圍繞《刑法修正案(十一)》對刑事責任年齡的局部調整和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相關條款的修訂,結合社會反映的熱點問題、實踐反映的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研究,通過制定司法解釋、司法政策或者發佈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及時給予有效指導。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經著手起草強姦、猥褻兒童犯罪的司法解釋。
父母應當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
現實中,父母基於各種原因不願意撫養未成年子女的情況時有發生。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副主任鄭學林介紹了一起典型案例,雙方在戀愛期間同居,生育了非婚生女兒,但在解除戀愛關係後,都不願意撫養這個孩子,起初是由孩子的祖父母撫養,後由於祖父母年老多病,無力繼續照顧,多次向當地村委會反映。最終由婦聯組織代該未成年子女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其父母全面履行撫養義務。
鄭學林表示,審判實踐中存在不少與本案類似的留守兒童撫養問題,這些未成年人的父母雖未直接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但怠于履行監護義務,把未成年子女留給年邁的老人照顧,子女缺乏充分的經濟和安全保障,缺乏父母關愛和教育,導致部分未成年人輕則心理失衡,重則誤入歧途,甚至走向犯罪的深淵。
最高法呼籲家長不當“低頭族”
“保護未成年人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保護未成年人免予網絡沉迷、免受網絡違法犯罪侵害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説。
最高法呼籲:廣大家長要以身作則,不當“低頭族”,為孩子做出表率;家庭和學校、家長和老師要共同關注孩子使用網絡情況,引導教育他們正確、適度使用網絡,提高他們識別風險、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互聯網企業要增強法治觀念和社會責任感,嚴格履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希望社會各界各盡其責、齊心協力,共同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一個安全、清朗的網絡空間和社會環境。中新網客戶端北京3月2日電(彭寧鈴 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