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臺胞來閩入境採取便捷措施

編輯:左妍冰|2021-04-29 16:22:59|來源:東南網

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應廣大臺胞需要,為進一步促進閩臺兩地人員交流交往,便利在閩臺胞臺企正常的生産生活,今日福建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綜合協調組發佈公告,將於5月10日零時起實施臺胞來閩入境檢疫便捷通道措施試點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一、自2021年5月10日零時起,福建省將開展臺胞來閩入境檢疫便捷通道措施試點工作。對急需來閩工作或開展重要商務、重要交流活動,並通過福建對臺海空客運直航口岸來閩(目前為廈門機場口岸)的臺胞,實施“2天集中醫學觀察+19天閉環管理”的便捷措施,閉環管理期間允許臺胞在加強防護、做好健康管理前提下,實施“住宿地-單位-住宿地”兩點一線邊觀察、邊工作。

 

二、符合條件的臺胞,由其在閩工作(邀請)單位提前7個工作日以上,向當地臺港澳部門提交《臺胞便捷通道申請表》《臺胞個人健康承諾書》《工作單位監管承諾書》及工作單位營業執照、臺胞任職證明或邀請函、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等材料進行申請(省屬企業直接向省臺港澳辦申請)。

 

三、申請獲批後,臺胞在入境審核時,還需提供入境前28天無台灣、澳門地區以外旅居史有效證明材料,台灣權威醫療機構出具的入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和血清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如血清特異性抗體IgM陰性、IgG陽性的,應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證明)等核驗材料。

 

四、2天集中醫學觀察期間産生的費用由觀察對象自行承擔。我們將充分照顧當事人合理關切,尊重其宗教和風俗習慣,妥善安排好食宿,提供必要的協助。

 

五、在金門、馬祖連續居住滿28天以上的金門、馬祖籍居民,通過福建對臺“小三通”客運直航口岸來閩,視同為大陸低風險地區入(返)閩人員進行管理,無需隔離。入境時,需提供《臺胞個人健康承諾書》(應附入境前28天無金門、馬祖以外地區旅居史有效證明材料)、金馬地區醫療機構出具的入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有效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等。

 

六、申請便捷通道的臺胞和工作(邀請)單位要如實填寫相關申請材料,臺胞入境後,要主動配合海關、邊檢、機場等單位和機構實施開展的體溫檢測、醫學巡查、集中醫學觀察等措施。對刻意隱瞞、虛報境外旅居史,拒不接受集中醫學觀察或治療,或不遵守閉環管理有關規定,或是其他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的行為,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傳播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東南網4月29日訊(福建日報·新福建客戶端記者 吳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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