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蘋果”,毒就毒在披著媒體外衣禍國亂港
香港警方今天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及《蘋果日報》5名董事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採取拘捕行動,特區政府保安局依法凍結了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資産。對於飽受毒害的香港社會來説,這是非常振奮的好消息。香港中聯辦、駐港國安公署、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均發聲支持警方嚴正執法。“請求毒果儘快收檔,免得為害人間!” 網友的評論更是道出了香港市民的心聲。
對“毒蘋果”,香港人民早已痛恨至極。特別是“修例風波”期間,從惡意造謠的“太子站打死人”事件,到無中生有的“新屋嶺性侵”風波,蘋果日報和其體系內的吹鼓手們炮製大量假新聞抹黑特區政府以及警隊,肆意煽暴,妄圖搞亂香港。可以説,哪有虛假新聞散播仇恨,哪有扭曲事實撕裂社會,哪就有蘋果日報的鬼影。對於蘋果日報長年累月的“播毒”行為,絕大多數香港市民已忍無可忍。
“毒蘋果”之“毒”,還在於其一言一行,深深刻上了反中亂港、賣港求榮的印記。長期與境外反華勢力深度勾結,鼓吹“違法達義”歪理,為反中亂港團體充當“保護傘”和“中轉站”……這些行為在任何主權國家都是公然觸碰法律紅線之舉。香港警方指出,從2019年至今,“毒蘋果”在實體報章及網上刊登數十篇中英文報道,置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廣大市民福祉于不顧,明目張膽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地區,為一些國家或境外機構損害香港權益提供“彈藥”。即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蘋果日報仍肆無忌憚挑戰國家安全、破壞香港整體利益。試問,哪個國家會允許本國媒體無底線出賣國家利益,哪個國家會允許本國媒體勾結境外勢力大肆開展顛覆活動?
國安法權威不容挑戰,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法治。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但任何權利自由都不是無邊界的,新聞自由不是違法行為的“擋箭牌”。更何況,黎智英等人和“毒蘋果”勾結外國勢力,呼籲外國及其他組織制裁中國及特區政府等行徑,根本與一般新聞工作無關,是徹徹底底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警方嚴格執法的正義之舉,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的雷霆行動,于法有據、有法可依,贏得香港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支持與好評。
“毒蘋果”最毒的地方,莫過於打著“新聞自由”的旗號,披著媒體外衣行禍國亂港之事。除了充當反中亂港勢力的“文宣機器”,“毒蘋果”已儼然是一個具有相當危險性的“政治組織”,不僅破壞國家安全、損害香港利益,也敗壞了香港媒體生態。香港市民早就看清相關行為的違法本質,不少民眾近期多次向公司註冊處遞交請願信,強烈要求儘快剔除壹傳媒公司註冊。除了身負9案11罪的黎智英,還應揪出“毒蘋果”裏面更多的蛀蟲,捍衛法律的尊嚴,守護來之不易的由亂轉治,以回應香港市民的強烈呼聲。
“修例風波”期間,“毒蘋果”天天把“追蹤真相,守護公義”挂在嘴邊,這個口號今天聽來,更覺諷刺。對於打著新聞自由的旗號、幹著危害國家安全勾當的“毒蘋果”來説,這八個字改成“追蹤歪理,守護私利”顯然更為適合。撕下外國代理人的“面具”,斬斷反中亂港者的“魔爪”,讓所有觸犯法律的行為都得到應有的懲罰,香港由治及興的步伐才會更加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