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合作國際論壇聯合聲明(全文)
新冠疫苗合作國際論壇聯合聲明
阿根廷、巴西、智利、中國、哥倫比亞、多米尼加、厄瓜多爾、埃及、匈牙利、印度尼西亞、肯尼亞、馬來西亞、墨西哥、摩洛哥、巴基斯坦、菲律賓、塞爾維亞、南非、斯裡蘭卡、泰國、土耳其、阿聯酋和烏茲別克斯坦,于2021年8月5日在新冠疫苗合作國際論壇首次會議期間,共同發表聯合聲明。
一、我們認為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是全球面臨的共同挑戰,應秉持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團結協作應對疫情挑戰。
二、我們強調新冠疫苗作為全球公共産品的重要意義,呼籲各方為實現疫苗在發展中國家的可及性和可負擔性繼續努力,盡可能向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提供疫苗。
三、我們呼籲世界各國與利益攸關方合作,增加國家、區域和全球疫苗研發和生産,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要求,以嚴格標準開展疫苗研發和生産,提供安全、有效、高品質的新冠疫苗。
四、我們支持世界衛生組織通過“新冠疫情應對工具加速計劃”及其“新冠疫苗實施計劃”獲得疫苗,鼓勵有條件的疫苗生産國向“新冠疫苗實施計劃”提供更多疫苗,呼籲多邊金融機構和其他國際組織為發展中國家採購疫苗、提高疫苗生産能力提供包容性融資支持。
五、我們強調疫苗多邊主義的重要性,呼籲各國增強國際合作機制與協作,摒棄“疫苗民族主義”,解除有關疫苗和原材料的出口限制,包括通過技術轉讓等方式,支持本國企業開展疫苗研發、生産、公平分配等國際合作,確保疫苗跨境運輸暢通。
六、我們呼籲各方支持世界貿易組織繼續推進新冠疫苗知識産權豁免,強調需要展現靈活性、務實性和緊迫性。我們鼓勵各國通過開展聯合研發、授權生産和技術轉讓等方式進一步加強疫苗産能國際合作,繼續採取具體措施提升發展中國家疫苗産能。
七、我們強調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制度的科學和重要性,呼籲各國政府在研究放鬆對疫苗接種者入境管控措施時,採取公平、合理、科學、非歧視性原則,尊重世界衛生組織根據此原則提出的建議,並加強疫苗認證和監管政策溝通協調。
八、我們聽取了疫苗企業代表的報告,歡迎他們取得的合作成果。我們決心進一步採取共同行動,與企業和利益攸關方接觸,並支持他們參與疫苗國際合作,增加疫苗産量,提升本地生産能力,共同促進全球疫苗公平、可負擔、及時、普遍、合理分配,歡迎更多夥伴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