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宗海:細化《反分裂國家法》 精準打擊“台獨”

編輯:左妍冰|2021-08-18 16:22:51|來源:華夏經緯網

作者 邵宗海 澳門理工學院名譽教授

 

1、自2016年起,台灣當局“謀獨”的傾向是更加層出不窮

 

蔡英文自2016年在台灣贏得領導人選舉之後,由於在兩岸之間,堅決拒絕接受 “一個中國原則”與 “九二共識”,逐導致兩岸官方及兩會的聯繫管道全面中斷。再來綜觀蔡英文在2020年連任之後迄今,她在幾次重大演説中,也確實一直沒有提到“九二共識”這四個字,當然她也就沒能緩解這幾年兩岸緊張的情勢。

 

而且,蔡英文在過去五年任內,仍在持續使用 “中華民國台灣”這個未經“憲法”核定的稱號,而且企圖採用這個有凸顯台灣“主權”的稱號,來取代“中華民國”。另外,蔡英文更在2016年1月18日接受“英國廣播公司”專訪時,強調了 “我們沒有需要再次宣佈自己為獨立國家,因為我們已經是獨立的國家了,我們稱自己為‘中華民國台灣’”。嚴格來説,這實際上就是一個企圖“偷渡”到 “台灣實質獨立”的手法。

 

不僅是蔡英文,也包括像臺立法部門領導人遊錫堃,在2021年7月30日曾投書媒體指出,2007年他於民進黨黨主席任內就積極推動“正常國家決議文”。遊甚至説,臺美“建交”若能成功,必能迅速獲得更多民主國家與台灣建立外交關係,屆時台灣正名、制憲、入聯的目標便能水到渠成。

 

因此,不管抬面上的“鼓吹台獨”是如何的演變,但實質上,在民進黨黨綱的基本主張裏,早已率先説明耍“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這已是不爭的事實,只要民進黨一直執政在手,“台灣獨立”就是它最後要實踐的目標。

 

2、美國助波生瀾,是否更促進台灣尋求“台獨”

 

美國在公開場合針對兩岸之間的爭執,雖仍然支持“一中原則”,不支持“台灣獨立”,甚至於美國亞太事務協調官坎貝爾都公開表示,美國支持與台灣之間強而有力的非官方關係,但不支持獨立。

 

但是美國實際上對台灣一些 “支持”的立場,很容易讓台灣或中國大陸都深信:美國是毫不猶疑的在backup台灣,用“脫離來自中國的威脅”為藉口,但真正的目的是在扶植台灣成為“抗中”的棋子。譬如説,中國人民解放軍在2021年1月23日因派出13架軍機進入台灣 “西南空域”,剛接任的拜登政府為展其對臺“安全承諾”的實踐,逐以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的名義,在台灣時間1月24日淩晨,于他的推特與國務院官網上發佈了一則新聞稿。在文稿中,普萊斯嚴肅的表示:美方注意到中國大陸不斷企圖“恐嚇”包括台灣在內的“鄰邦”。所以美方重申台灣關係法與裏根總統時代的六項保證,敦促北京停止對台灣的軍事、外交與經濟施壓。這應該是拜登政府上任後,不到一週的時間裏,首次對兩岸議題公開表達他的政策立場。

 

而且美國國務院也在2021年4月9日宣佈美臺交往準則的更新。​這項聲明寫得很簡短:新的對臺事務交往準則頒布,是鼓勵美國官員與台灣官員交流,反應美臺深化的非官方關係。但“美國官員與台灣官員交流”,若不是官方關係,那又是什麼?

 

若再根據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在2021年4月11日報導説,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在當天參加了NBC“與媒體見面”節目時,曾針對“美國是否會對中國大陸對臺行動作出軍事響應”這個問題,有非常清晰的回答説:中國(大陸)對台灣的“侵略性”行動加劇了海峽緊張局勢,這是我們注意到並真正關切的問題。而且他也強調“我們在台灣能夠自衛一事上有著嚴肅的承諾”。

 

所以,北京社科院臺研所“臺美關係研究室”主任汪曙申,曾2021年07月20日人民日報海外版上撰寫了一篇文章上指出:美國日益憂心冷戰後建立的霸權地位逐步衰落,所以蓄意散佈中國“破壞國際秩序”“威脅台灣”等謬論,企圖糾集西方盟友圍堵中國。加上民進黨當局又宣稱與西方“理念相近”,並選擇對美國全面貼靠,將“台獨”分裂路線與美國遏華戰略捆綁,也將台灣“安全”與美國霸權體系掛鉤。同時在島內蓄意包裝“台獨”意識形態。

 

3、針對“台獨走向”的政策,大陸幾乎一致要採取“以武制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4月8日召開會議,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會上有指出,面對嚴峻複雜的國際疫情和世界經濟形勢,要堅持底線思維,做好較長時間應對外部環境變化的思想準備和工作準備。因此,《環球時報》就在2020年4月10日發表了一篇以《世界進入多事之秋,臺當局悠著點!》為題的社評,在短短1071字裏,表達了北京對台灣在疫情當前的一些 “政治走向”提出嚴厲批評,並提出“勿謂我們言之不預”這句在歷史上曾引發北京三次對外用武的用詞,遂引發外界聯想是否北京是否可能在最後手段使用裏會對臺用武的可能。

 

而且就在美國衛生部長阿札爾2020年8月訪台離境後不久,中國大陸解放軍東部戰區,在台灣海峽及南北兩端連續組織實戰化演練,進一步檢驗提升多軍種聯合作戰能力。根據戰區發言人張春暉的説法,軍演的目的就是因為 “個別大國”(實指美國)在涉臺問題上消極動向不斷,向“台獨”勢力發出嚴重錯誤信號,嚴重威脅臺海地區和平與穩定。

 

即使再針對美國國務次卿克拉奇2020年9月訪台,中國國防部發言人任國強九有表示,9月18日開始解放軍東部戰區在臺海附近實戰化演練,是針對當前臺海形勢、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所採取的正當必要行動。因此,在9月17至18日之間,大陸更是派出多架戰機進入台灣“西南空域”,甚至一度穿過所謂“海峽中線”。加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9月17日在例行記者會回答美國國務次卿訪台相關問題曾響應稱,特別敦促美方要充分認清台灣問題的高度敏感性。

 

曾以《超限戰》一書蜚聲海內外戰略界的喬良將軍,是一位常常以出人意料的視角在事關國家安全的大事上提出提出不同觀點的儒將。譬如説,喬良就目前是不是解決台灣問題的最佳時機?曾經提出需要掂量的思考:台灣問題的本質是中美關係問題,還是僅僅是臺海兩岸關係?若在中美之間的較量沒有分出高下之前,台灣問題能不能徹底解決?如果現在就提前解決,中國要付出的代價是更大還是更小,對中國運的影響如何?

 

採取一個軍事行動,到最後會涉及到與另一個強國的對抗,那麼在這項決策制定之前,的確需耍多面的慎重思考,而且也有其必要性。

 

4、《反分裂國家法》的定位到底應該何在?

 

由於武統聲浪逐漸升高,使得2005年3月14日在人代會中以2996票(2票棄權)絕大多數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開始面臨必須實質定位的考驗。特別是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與記者見面並回答記者的提問時,是説明反分裂法“是一個加強和推進兩岸關係的法,是一部和平統一的法,而不是針對台灣人民的,也不是一部戰爭法”。

 

但值得觀察的是,全國人代會在2020年5月28日表決通過制訂港版國安法之後,第二天就緊跟著舉行紀念“反分裂國家法”15週年的座談會,這樣的安排很令外界矚目。而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在出席座談時尚指出:如果“台獨”一意孤行甚至鋌而走險,大陸將按“反分裂國家法”有關“非和平統一”規定,採取一切必要手段。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劉結一在隨後講話中、也表示説,“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積極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台灣同胞”。從這個角度來看,“反分裂法”也不完全是“和平統一法”。

 

其實在同年5月31日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發佈之後,也發現“報告”中有稱:堅持對臺工作大政方針,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其實,李克強總理談話的亮點還是“我們對臺的大政方針是一貫的,也是世人共知的”。在這個角度去衡量反分裂法,後者應仍是從“和平法”的角度出發。

 

再看整部《反分裂法》,共有十個條文,除第八條載明:“‘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其餘的九個條文,幾乎都不涉及到對台灣“懲罰”的規定,而且多數條文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所説:《反分裂國家法》在推動臺海和平穩定,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具有獨特重要作用。再簡單一點來説,“反分裂法”幾乎就是一部“和平統一法”。

 

5、那麼是否透過修法程式,能讓《反分裂國家法》得到適當的定位?

 

值得提醒大家的,中國大陸目前的對臺政策顯然是遵循 “操之在我,以我為主”原則,並採取單方面措施,在兩岸對抗加劇,美臺又連手遏制大陸的態勢下,中國大陸對“強制性統一”的討論,已逐漸浮上臺面。譬如修訂《反分裂法》細則,以及將啟動非和平手段3條件的定義,予以明確化,就是説明它希望就《反分裂國家法》的定位,作出比較明確的定義。

 

在台灣媒體如旺報,也有開始注意到:大陸對“強制性統一”的討論,正逐漸浮上臺面。譬如説,像建議修訂《反分裂法》細則,或者説,啟動非和平手段3條件的定義,都準備予以明確化。雖然它文中有引述北京涉臺人士指出,“強制性統一”雖還未見諸大陸官方文件,但在涉臺的戰略界已有所討論,主要內涵就是要展現大陸已“牢牢把握兩岸關係發展主導權主動權”。這樣的論斷,劉結一2020年就曾公開表明。甚至香港文匯報在2020年5月26也有篇專文引述專家表示,“未來中央在考慮臺港澳問題的時候,要逐漸納入國家的憲政法律體系當中”。

 

6、結語

 

作者曾經在之前“華夏經緯網”所發佈的一篇文章中,有慎重建議過:若能在變動不大的範圍下,是否可在《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裏,用修法方式,或用更簡單直接的用語,再清楚定位 “三個狀況”?再來則是在條文中對 “非和平手段”的提醒之外,是否也可明白説出“經濟制裁”、“海域封鎖”或“軍事手段”,讓台灣觸犯者可清晰感受到“嚴重性後果”的壓力?

 

而在2020年3月間,羅援、與王洪光兩位解放軍退將也曾不約而同主張,要啟動和修訂《反分裂國家法》。羅援是主張該法已修訂15年,應與時俱進,對上述第八條內容,可進一步細化或修改,如明確界定何謂“重大事變”、“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

 

華夏經緯網系列專稿 如需轉載請註明來源 

標簽:兩岸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