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惠臺“農林32條” 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
河南省臺辦、河南省農業農村廳等18個部門8月31日晚間聯合發佈了《關於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河南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又稱河南惠臺“農林32條”。
該意見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與台灣同胞分享河南省農業林業領域發展機遇,持續推動豫臺農業林業領域交流合作,支持臺胞、臺企參與河南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林業高品質發展,進一步促進豫臺經濟社會深度融合。
該意見主要涵蓋鄉村振興、發展平臺、要素保障、優惠補貼、金融服務、其他配套服務等六個方面,共有32條具體舉措。
在鄉村振興方面,河南鼓勵臺胞、臺企參與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鼓勵和支持台灣鄉村建設規劃設計師參與河南省傳統村落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利用等工作;支持有條件的省轄市申請設立“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和“台灣農民創業園”。
在發展平臺方面,河南還鼓勵和支持在豫從事休閒觀光農業的台資農林企業申報創建國家A級旅遊景區。
在要素保障方面,臺胞、臺企在豫農村土地、林地經營除了受法律保護和享受農業生産用電價格外,還可參與植物新品種權的創造、保護與利用,以及茶葉、水果、花卉等農林産品的標準起草工作,共同促進兩岸標準互聯互通。
針對臺胞、臺企,河南提供了涉農補助資金、作業補助、報廢更新補貼等優惠補貼。金融服務則可同等享受農業信貸擔保和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還支持在豫台資農林企業上市,在鄭州商品交易所開展農産品期貨交易。
河南省臺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該意見有三大特點,一是著眼開放發展和惠臺便民相結合,充分釋放惠臺紅利,堅定臺企臺胞投資發展信心。二是突出河南省特色,制定出多項首創性、先導性舉措。三是聚焦豫臺農林領域合作中的重點難點堵點痛點問題,緊盯豫臺農林領域深度融合和高品質發展目標。
截至今年6月,河南累計批准台資企業2118家,累計合同利用台資319.03億美元,實際利用台資193.42億美元。自1988年河南省第一家台資企業河南福龍焊錫有限公司落戶以來,富士康集團、友嘉集團、台塑集團等台灣知名大企業紛紛到河南投資建廠。在豫臺企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目前已成為河南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中新社鄭州9月1日電 記者 李貴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