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維護臺胞臺企合法權益

編輯:母曼曄|2021-12-15 12:58:15|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海峽飛虹

海峽飛虹消息(記者馬曉葉):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12月15日舉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馬曉光介紹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涉臺案件、維護臺胞臺企合法權益的相關情況。

 

有記者提問:最高人民法院12月14日發佈了“人民法院臺胞權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請發言人介紹一下有關情況。

 

馬曉光説,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人民法院臺胞權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選取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落實落細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若干措施、切實維護臺胞合法權益的代表性範例,為人民法院辦理涉臺案件提供具體指引。這些案例體現出人民法院辦理涉臺案件工作三個方面特點:

 

一是強化全面平等保護。浙江、安徽、福建、河南、廣西、四川等地法院及時出臺具體工作意見或實施細則,維護臺胞平等訴訟權利,對臺胞在大陸享有各項政策優惠、補貼、獎勵、激勵、準入等同等待遇過程中遇到的糾紛及時提供司法救濟。二是著力優化營商環境。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廣西等地涉臺案件較多的人民法院均成立專門涉臺審判組織,依法保障臺胞在大陸的投資安全、財産安全。三是堅持提供優質訴訟服務。北京、天津、福建等18個地方法院與當地臺辦合作建立涉臺糾紛協調化解機制,充分發揮調解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機製作用。遼寧、江蘇、福建等7個地方法院探索臺胞擔任人民陪審員、特邀調解員和諮詢專家參與涉臺案件審理,傳遞司法溫度。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為包括臺胞在內的當事人提供跨境網上立案服務和在線訴訟指引的司法文件,讓臺胞享受便捷高效的智慧司法服務。 

 

另有記者提問:剛才發言人介紹了人民法院辦理涉臺案件,維護臺胞權益方面的情況,請您再簡要介紹一下檢察機關涉臺工作情況。

 

馬曉光説,檢察機關作為司法機關和法律監督機關,在依法維護臺胞臺企合法權益、營造良好法治營商環境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包括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和獨特優勢,細化實化惠臺制度安排和服務措施;進一步加大對涉及臺胞臺企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監督力度,提升監督效果;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少捕慎訴慎押,在依法懲罰犯罪基礎上著力保障台資企業合規運行;在福建、江蘇、浙江等地建立涉臺檢察聯絡室、聯絡點、聯絡熱線等常態化機制,聘請臺胞擔任聯絡員,切實為臺胞臺企排憂解難。

 

馬曉光説,近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編寫的《“親清”檢察藍——檢察機關服務台胞臺企手冊》一書正式出版。該書從服務在大陸生産生活創業臺胞臺企的實際需求出發,從國家制度政策、檢察職責職能、涉臺服務舉措、涉臺辦案實踐四個方面,梳理解答了臺胞臺企十分關注的60多個法律問題,列舉了貼近臺胞生活的30余件真實案例,深入闡釋涉臺主要法律法規以及檢察機關依法保護臺胞臺企合法權益的司法政策、制度措施,為廣大臺胞臺企提供內容詳實、生動實用的法治工具書。

 

還有記者提問:據臺媒報道,臺商王金泉聲稱其在新疆的廠房被當地政府無預警拆除。台灣陸委會稱若涉及兩岸相關協議,會通過協議窗口協助臺商。請問發言人是否了解有關情況?

 

馬曉光回答,大陸歷來高度重視依法依規保護廣大臺胞臺企的合法權益。經核實,王金泉所説情況與事實不符。一是1998年3月,大陸居民尚曉梅在新疆克拉瑪依的申請用地未按協議用作種植、養殖,而是違規用於出租、施工駐地經營等,存在嚴重安全和消防隱患。二是未辦理合法土地審批手續。三是2018年9月,尚曉梅與台灣居民王金泉登記結婚後,繼續違規使用該土地。主管部門為消除安全和消防隱患,在多次與尚嘵梅溝通未果後,依法依規拆除違規建築。

 

馬曉光説,我們希望當事人積極配合當地政府依法依規妥善處理好後續各項事宜,共同維護各當事方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