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倡導為全球生物安全治理凝聚新共識

《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第九次審議大會28日在瑞士日內瓦萬國宮開幕。中國代表團團長、裁軍事務大使李松發言,高度評價公約在禁止生物武器、防止生物武器擴散、促進生物科技和平利用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全面闡述中方關於加強公約機制、完善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立場主張。

 

李松表示,生物安全沒有國界。中方在全球安全倡議中提出,要堅持統籌維護傳統領域和非傳統領域安全,共同應對生物安全等全球性問題。公約締約國是利益交織疊加、命運休戚與共的共同體。當前,全球地緣政治局勢緊張,新冠肺炎疫情反復延宕,生物科技迅猛發展,呈現許多新特點和新趨勢。全球生物安全治理面臨全新挑戰,同時蘊藏重要機遇。推動公約在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方面煥發新的活力、發揮更大作用,是廣大締約國的共同心聲。

 

李松指出,本次審議大會具有特殊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締約國應重申公約在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中的支柱作用,並就鞏固和加強公約機制凝聚新共識。21年前,由於個別大國反對,公約核查議定書談判功虧一簣。本次審議大會應結合科技發展及生物安全新形勢,深入評估在既有努力基礎上重啟相關談判的可行性,儘快行動起來,致力於早日談判達成非歧視性的、包括有效核查措施的、全面平衡加強公約的議定書。為解決國際社會對個別大國的疑慮,在公約建立信任措施中應增加“在其他國家開展的生物軍事活動”項目。

 

李松強調,加強公約機制是廣大締約國共同的事業,需要由大家一起商量著辦。所有各方提出的意見和主張,都應得到充分尊重和認真探討。只要各方本著相互尊重、求同存異的精神,就一定能夠形成全面平衡、普遍接受的方案。中國將以認真負責和建設性態度參加上述努力,以實際行動落實全球安全倡議和全球發展倡議,積極參與全球生物安全治理進程,為促進全球安全與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禁止生物武器公約》于1972年達成、1975年生效,迄今有184個締約國。中國于1984年11月15日加入公約。

 

新華社日內瓦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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