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關注是否制定“統一法” 建議立法解釋明定“台獨”行為
代表委員建議立法解釋明定“台獨”行為。(圖片源自網絡)
涉臺問題依然是今年兩會的熱點之一,多位代表、委員就制定“統一法”提出建議或提案。日前,全國政協常委張連起在受訪時表示,制定《祖國統一法》的條件漸趨成熟,他也在今年兩會提交了相關提案。不過,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李義虎在兩會期間接受聯合採訪時表示,他個人認為“目前不具備制定‘統一法’條件”,他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反分裂國家法》第8條進行立法解釋,明定哪些行為屬於“台獨”、觸碰了大陸方面紅線。早前,國臺辦在回應相關問題時也指出,國家法律對於解決台灣問題、促進祖國統一已有明確規定,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張連起:制定《祖國統一法》具迫切性、必要性
據媒體報道,張連起在今年兩會上,就制定《祖國統一法》的相關問題提交提案。張連起在受訪時曾表示,以法律手段推動祖國統一——不管是和平統一還是非和平統一,條件漸趨成熟。他説,當前兩岸關係複雜嚴峻,特別是民進黨當局與美勾連、不斷挑動兩岸對立對抗、進行‘謀獨’挑釁的形勢下,我們必須堅持運用法治方式和手段推動實現祖國完全統一,因此,制定《祖國統一法》就具有了迫切性、必要性和正當性。
《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7年來發揮獨特重要作用
2005年3月14日,為了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正式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
2022年2月23日的國臺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在應詢時表示,《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7年來,在震懾“台獨”分裂勢力、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等方面已經發揮並將繼續發揮獨特的重要作用。
張連起:明確界定違反國家統一義務的法律責任
張連起認為,此前出臺的《反分裂國家法》側重於“反獨”,而《祖國統一法》將側重於“促統”。他建議通過《祖國統一法》,規定包括台灣居民在內的全中國公民推進國家統一的法定義務,明確界定違反國家統一義務的法律責任。
李義虎:建議立法解釋明確“台獨”行為
不過,李義虎則認為,現在還不具備推出“統一法”的條件,但是他今年向人大提了建議,可根據兩岸局勢,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反分裂國家法》第8條進行立法解釋,明確界定哪些行為屬於“台獨”,碰觸到大陸底線。
《反分裂國家法》第8條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李義虎表示,雖然第8條提出了三種情況,但是沒有明確的定義。他認為,“台獨”以制憲作為法律武器,大陸也要拿出相應的法律手段。
國臺辦:國家法律對解決台灣問題已有明確規定
早前,已有大陸學者撰文提議制定《統一法》引發兩岸熱議。馬曉光曾應詢表示,《憲法》和《反分裂國家法》等國家法律對於解決台灣問題、促進祖國統一已有明確規定,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他強調,我們願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但如果“台獨”分裂勢力繼續挑釁逼迫,甚至突破紅線,我們將不得不採取斷然措施。(中國台灣網3月9日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