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為“小微”企業減稅,“小微”臺商率先受惠
據台灣《旺報》報道,為減低小微企業負擔,祖國大陸18日發佈小微企業減稅方案,對此眾多臺商表示,小微臺商也可以跟著受惠。
18日,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大陸財政部與稅務總局兩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將針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下同)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且可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並將稅務優惠期限設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昆山臺協會長孫德聰認為,這對臺商自然是很大的幫助,雖然在大陸的大型臺企眾多,但企業所得額落在此次稅負優惠區間的臺商業者也“佔有相當體量”,伴隨大陸經濟今年求穩、持續加強對基層與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道下,臺商也隨著受惠不少。
據大陸財政部公告內容顯示,其中所稱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3個條件的企業。
而“從業人數”的定義則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另外企業所稱的從業人數與資産總額等指標,應按照企業全年的每季平均值來做認定。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而若是在年度中間開業或終止經營活動的企業,則以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來判斷是否符合上述相關指標。
孫德聰表示,臺商大企業在大陸有眾多中小型的配套臺廠,前一波在疫情等因素下導致資金面比較困難,但有這筆減稅的優惠政策挹注,對中小微臺商也是巨大幫助。
上海臺協副會長蔡世明也説,大陸要達成GDP成長目標,企業營收表現是關鍵。因此從另一角度來看,大陸官方今年在對企業減負的政策脈絡上,如能凍結最低薪資調整,也能變相減輕對企業的經營負擔。
臺媒報道還稱,觀察後續的可能減稅政策,今年大陸政府工作報告的具體方向,還提到包含對小規模納稅人實施階段性免征增值稅等,以及預定6月底前對小微企業一次性發還留抵退稅款項。(完)華夏經緯網3月21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