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部署七方面21項舉措 力促新能源高品質發展

編輯:王瑞穎|2022-05-31 10:51:36|來源:新華社

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和動力,對國家繁榮發展、人民生活改善和社會長治久安至關重要。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方案》,明確七方面21項舉措。這些部署傳遞出怎樣的信號?新能源行業如何受益?記者採訪國家能源局及權威專家進行解讀。

 

在開發利用模式上,堅持分佈式和集中式並舉

 

截至2021年底,中國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約7億千瓦,風電、光伏發電的裝機容量分別達到3.28億、3.06億千瓦,穩居世界第一。風電和太陽能年發電量達到9785億千瓦時,佔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首次突破10%,達到11.7%。

 

方案旨在錨定到2030年中國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主要負責人表示,在新能源開發和利用方面,方案明確堅持分佈式和集中式並舉,突出模式和制度創新,在四個方面提出了新能源開發利用的舉措,推動全民參與和共享發展:

 

——加快推進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

 

——加大力度支持農民利用自有建築屋頂建設戶用光伏,積極推進鄉村分散式風電開發;

 

——要在具備條件的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加快發展分佈式光伏和分散式風電等新能源項目,積極推進工業綠色微電網、源網荷儲一體化、新能源直供電等模式創新;

 

——開展綠色電力交易試點,推動綠色電力在交易組織、電網調度、價格形成機制等方面體現優先地位。

 

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從長期來看,實現新能源大規模高品質發展、構建新能源佔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核心任務之一就是加速實現新能源對化石能源的有效可靠替代。”電力規劃設計總院院長杜忠明説。

 

方案在規劃理念革新、硬體設施配置、運行方式變革、體制機制創新上做出系統性安排。

 

一是通過源網荷儲時空佈局和建設的系統優化,全面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和靈活性,持續提高電力系統總體接納新能源的能力,不斷增加配電網接納分佈式新能源的能力。

 

二是推進配電網接納分佈式新能源方面,電網企業要加強有源配電網的規劃、設計、運行方法研究,加大投資建設改造力度,提高配電網智慧化水準,合理確定配電網接入分佈式新能源比例要求。此外還將鼓勵相關企業探索開展適應分佈式新能源接入的直流配電網工程示範。

 

三是穩妥推進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電力市場規則的設計要充分考慮新能源的特點,核心是保障新能源參與市場能夠有明確的投資收益預期,保障新能源行業投資積極性。鼓勵簽訂長期購售電協議,在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地區,鼓勵新能源項目以差價合約形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四是在政策機制上強化落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制度,國家層面的消納責任權重逐年提升,各省政府以及承擔消納責任權重的市場主體的責任權重逐年提升或保持,並逐漸縮小地區間消納責任權重差距,體現新能源消納責任共擔的理念。各地區“十四五”時期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地方能源消費總量考核。

 

在項目建設方面,將簡化管理程式

 

新能源項目點多面廣、單體規模小、建設週期短。在新能源項目建設管理上,方案要求簡化管理程式、提升服務水準,並提出三項新舉措。

 

——提升項目審批效率,簡化項目管理程式,完善新能源項目投資核準(備案)制度,推動風電項目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以新能源為主體的多能互補、源網荷儲、微電網等綜合能源項目,可作為整體統一辦理核準(備案)手續。在監管方面,繼續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

 

——優化新能源項目接網流程,電網企業要建立新能源項目一站式服務平臺,及時更新並提供有關信息,包括新能源項目可用接入點、可接入容量、技術規範等,實現新能源項目接網全流程線上辦理。

 

——健全公共服務體系,在全國新能源資源勘查、數據共享、檢測認證等方面健全新能源公共服務體系,促進全社會共同開發新能源。

 

杜忠明説,方案從頂層設計的角度,給出了中國新能源可持續高品質發展的全方位立體藍圖,在創新開發利用模式、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引導産業健康有序發展、保障合理空間需求、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效益、完善財政金融政策等七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政策措施,將打通阻礙新能源健康發展的“堵點”,加速新能源有效替代,為新能源支撐能源強國建設和推動能源革命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新華社記者戴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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