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融合到促統:建構兩岸命運共同體到和平統一路徑選擇
9月21日,中共中央宣傳部舉行自中共黨的十八大以來,對臺工作和兩岸關係發展情況發佈會,除揭橥“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外;也全面性展示對臺工作成效,其所呈現政策意涵,頗值關注及討論。十年來對臺政策及兩岸關係發展倡議許多創新性思維,舉凡 “兩岸一家親”、 “兩岸融合”、“兩岸命運共同體”概念及由此延伸政策措施,透過兩岸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及合作,實現 “融合促統”、“融合漸統”到 “融合和統”目標,可以説從 “兩岸融合”途徑到 “兩岸統一”目標達成,這是一條循序漸進、和平發展的水到渠成過程。
從兩岸建構經濟利益共同體,到建立緊密社會有機連帶關係,進而型塑中華國族主義的民族文化共同體,最終完成現代國家建造願景。無庸置疑,這是一條涓滴細微的兩岸民心再造工程,也是中華民族想像共同體建構過程;更是達成現代化強國、國家統一及民族復興目標之實踐歷程。
首先,建構統一國家的政治基礎共識。“九二共識”體現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歷史事實和法理基礎,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1992年,經兩岸雙方授權,海協會與海基會在香港會談及其後的函電往來,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 “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九二共識)。
其次,“九二共識”的和平紅利及正向效應。2008年至2016年期間,台灣享有兩岸和平發展紅利,兩岸基於“九二共識”政治基礎,兩岸“外交休兵”、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等23項協議。期間2014年2月,國臺辦及陸委會共同確認“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建立常態化聯繫溝通機制,建立兩個最高兩岸事務機構負責人互訪及熱線。2015年11月7日,兩岸領導人舉行歷史性會晤 “習馬會”,共同確認 “九二共識”為雙方共同政治基礎。
自2016年民進黨當局上臺,不承認 “九二共識”存在,甚至標簽化 “九二共識”等於“一國兩制”,引發兩岸關係如螺旋敵意;民進黨當局採取“抗中保臺”路線及“聯美抗中”戰略,這與美國“印太戰略”彼此相聯繫,美國藉“以臺制中”、“聯臺耗中”策略,干擾中國發展機遇、國家統一及民族復興進程。
復次,推動兩岸融合促統多元優惠政策,給予台灣民眾 “同等待遇”。大陸出臺一系列多元化惠臺政策措施,包括惠臺31條、惠臺26條及惠臺11條、農林22條優惠措施;給予台灣民眾赴陸就學、生活、就業、創業之“同等待遇”,從兩岸經濟社會文化融合發展建構心靈契合。推動兩岸融合途徑,藉由“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建立交流合作、增進互信認同、推動和平發展及推進統一進程。
兩岸經濟社會交流、合作及依賴日益深化。例如2011年兩岸貿易額為1600.3億美元,2021年增至3283.4億美元,增長2倍。2011年臺商投資大陸項目累計85772個;2021年底則累計達到124142個,增長44.7%。2011年台灣民眾來大陸526萬人次,2019年來大陸超過600萬人次。截至2021年,5個海峽兩岸産業合作區共有台資項目350多個,總投資額超1000億元。至2022年6月已有41家台資金融機構,獲批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也有53家臺企在大陸上市。
再者,“一代一線”成為對臺政策關鍵推進動力。所謂“一代”係指 “青年群體”, “一線”則為“基層民眾”,是兩岸交流的主力軍,成為推進兩岸發展的社會基礎和前進動力。這證成對臺政策從“寄希望於台灣當局”,轉型為“更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兩岸社會交流更多面向基層民眾、年輕一代,讓兩岸民眾重新曆經“再中國化”民族和解過程,打造“兩岸一家親”、“兩岸命運共同體”的“我群感”。
例如“海峽論壇”已續辦14屆,強化對臺各群體交流,尤其是青年及基層;“滬臺雙城論壇”舉辦13屆,促進兩岸城市交流,透過經驗交流、議題合作及典範學習,共同提升城市治理品質。兩岸科技、教育、醫療衛生、體育、宗教和民間信仰、工會、婦女等各領域、各界別的交流廣泛開展;每年舉辦數百場的台灣青少年夏(冬)令營、研習營,以及海峽青年節、海峽青年論壇等大型交流活動,吸引臺青少年參與,提升中國認同。大陸臺青及民眾也積極參與在地社會關懷及實踐活動,包括助力扶貧攻堅、鄉村振興及支教義診、賑災助困、抗擊疫情等志願服務,利於建構“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
最後,強化“精準打擊”台獨。十年來積極建立 “反獨促統”的統一戰線,不僅擴大對台獨打擊範圍,從 “三個任何”發展 “六個任何”;同時,也加強打擊“台獨”力度,從宣稱“反對台獨”、“處置台獨”、“遏制台獨”,到“挫敗台獨”、“粉碎台獨”,其採取強制性合法暴力力度逐漸上升。目前公佈二波 “台獨制裁清單”,已産生 “寒蟬效應”的震撼效果,遏制“台獨”勢力發展。顯見,加強運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精準打擊台獨分裂勢力,對其實施懲戒法治化,符合對臺工作遵循 “依法治國”精神。
因此,一旦“台獨”頑固分子其涉獨言論、謀獨行徑、“倚美謀獨”活動,踰越對臺政策“底線”、“紅線”,勢必加大懲戒的力度,禁止其本人和家屬進入大陸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限制其關聯企業與大陸有關的組織和個人進行合作;絕不允許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卻以其獲利支持“台獨”勢力在台灣社會推動分裂主義,必須依法對其實施懲戒,追究其刑事責任,且終身有效。這對“台獨”人物、綠色臺商、“台獨”藝人,勢將産生震攝作用及“寒蟬效應”。
總體而論,大陸對臺政策具有“原則堅定性”及“策略靈活性”,呈現“硬的更硬、軟的更軟”政策特性,堅持“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及 “反獨促統”體現 “原則堅定性”、“硬的更硬”特性;而“兩岸融合”、“融合促統”、“融合漸統”及“融合和統”策略,則展現“策略靈活性”、“軟的更軟”特性。大陸對臺政策極具清晰性、一致性、延續性及可預測性。
在公佈《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中,中國大陸亦重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為對臺政策“主旋律”;武統是迫不得已而為之政策工具選項,此亦為對臺政策總體方略意旨。目前大陸憲法、《反分裂國家法》、《國家安全法》、《刑法》等法,對於解決台灣問題、非和平方式處置、促進統一已有明確規範。未來大陸將進一步出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圖謀及行徑的 “法治新舉措”。此頗有“以法制法”,針對台灣社會存在“制憲正名”、“法理台獨”及所謂“台灣正常國家運動”實施“精準打擊”。( 作者 柳金財 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華夏經緯網專稿 如需轉載請註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