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靈活就業人數已超2億 平臺經濟快速發展
中國靈活就業人數已超2億——充分發揮平臺經濟穩就業作用
中國靈活就業人數已超2億,平臺經濟快速發展。2022年1月份,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推動平臺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5月份,國務院印發《紮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提出,充分發揮平臺經濟的穩就業作用。本期邀請專家圍繞相關問題進行研討。
主持人 經濟日報理論部主任、研究員 徐向梅
平臺用工已成重要新就業形態
主持人:與傳統用工方式相比,平臺用工方式具有哪些新特點?
王偉進(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與人力資源研究所公共管理研究室主任):隨著數字經濟和數字社會快速發展,外賣騎手、快遞員、網約車司機、網約家政服務員和網絡主播等平臺用工已成為當前重要的新就業形態,規模快速增長。根據國家信息中心發佈的《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報告(2021)》,2020年中國有平臺企業員工631萬人,共享經濟服務提供者約8400萬人,較上一年增加600萬人。以網約車司機為例,近年來中國網約車司機公司經營許可量逐月上升,網約車駕駛員證從2020年10月的254.5萬本快速增長至今年10月的488.8萬本。再如餐飲配送人員,2018年中國僅有餐飲配送及外賣送餐服務從業人員12.5萬人,截至今年6月份,僅美團註冊的騎手就有470萬人。
平臺用工具有較強的人員包容性。平臺用工尤其是共享平臺的用工輻射行業領域多、崗位類型多、專兼職靈活,具有較強的包容性。從崗位需求看,平臺用工既有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勞動密集型崗位,也有在線教育、創意策劃等知識密集型崗位,為不同文化程度、技能水準的就業者提供就業機會。以滴滴平臺為例,近年來有41.1%的專職司機來自製造業,有13.6%來自交通運輸業。從職業類型看,與平臺有關的新職業不斷涌現。2019年至2022年國家發佈的4批、56種新職業中,數字化管理師、物聯網安裝調試員等與平臺相關的職業佔相當高的比重。不僅如此,平臺可根據市場需要及時調整勞動力供給,減少摩擦性失業。比如疫情期間,美團平臺35.2%的騎手來自工廠工人,31.4%來自創業或自己做小生意的人員,17.8%來自辦公室職員。
平臺在用工中處於優勢地位。平臺用工與傳統用工的一個重要區別是,平臺成為用工的組織載體和組織方式,平臺掌握運轉産生的大數據資源和技術,在勞動關係中處於優勢地位。這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勞動規則制定優勢。平臺正常運轉需要規則,註冊平臺意味著對平臺規則的接受。以平臺與眾包騎手簽訂勞務協議為例,平臺在勞務需求信息提供、配送服務規範、報酬和獎懲規則、社會保障參保方式等方面具有決定權,騎手必須全部接受才能註冊和接單,協商空間有限。二是勞動調配的技術優勢。平臺擁有消費者和用工的海量數據,可依託大數據演算法和人工智能,不斷優化用工配置、提升效率。以外賣平臺為例,平臺通過演算法可找到距離最近、用時最短的騎手,進而促使騎手不斷減少配送時間。
平臺用工的平均工時偏長。以快遞、外賣、網約車為代表的平臺用工主要集中在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及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這些行業均是當前中國平均工作時間靠前的行業。2020年,中國城鎮就業人員平均周工作時間最長的兩個行業為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分別達到52.6小時和50.1小時,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也達到49.3小時,遠高於城鎮就業人員47.0小時的平均水準,更高於中國法定標準工時40小時/周。不僅如此,近年來這幾個行業的周工作時間均呈快速增長態勢。
平臺用工的社會保障亟待解決。從社會保險來看,中國現行社會保險以正式的勞動合同關係為前提,平臺用工尤其是靈活就業不同於一般勞動合同關係,用工多采取自雇用或勞務合作方式,多平臺同時就業比較普遍,難以滿足社會保險參保條件。目前,平臺用工可以以個人繳費方式參與養老、醫療保險,但繳費高、異地轉移接續難、手續較為複雜,平臺靈活就業人員實際參保率不高。鋻於社會保險參保難,平臺企業普遍選擇為靈活就業人員上商業保險,但保障力度有限。
平臺用工的法制保障面臨適應性困境。中國規範勞動關係主要靠民法和勞動法。民法主要針對平等的民事主體,規範自然人雇用家政工等獨立性勞動。勞動法針對處於弱勢地位的勞動者,規範企業雇用員工等從屬性領導。平臺用工的快速發展使得現行勞動法制面臨適應性挑戰。以外賣平臺用工為例,專送騎手多與平臺簽訂勞動合同,建立了正式的勞動關係,受到勞動法明確保護。問題主要出現在眾包騎手等具有複雜勞動特徵的平臺用工上,這些靈活就業人員沒有正式的勞動合同關係,在是否工作、什麼時候工作、到哪工作等問題上具有較大自主權和靈活性。同時,他們所處的勞動環境也更為複雜,比如需要在大街小巷快速穿梭,勞動風險系數也更高。因此,亟需按照黨的二十大部署,健全勞動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完善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
技術進步推動就業形態轉變
主持人:平臺用工規模的擴張,反映出中國就業形態發生怎樣變化?如何理解經濟發展、技術進步與就業形態轉變的關係?
李力行(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平臺用工規模擴張,是數字經濟發展在勞動力市場上的一種表現,反映出中國就業形態發生了如下幾方面變化。
一是線下工作向線上工作轉變。一方面,數字産業的發展,創設了大量新的線上就業崗位;另一方面,通過産業數字化改造,為傳統行業賦能,也改變了傳統行業的就業形態,這其中比較突出的是靈活就業在平臺經濟的興起。靈活就業主要呈現為兩種形式,“在線勞動力市場”和“基於應用程式的按需工作”。前者主要通過互聯網平臺匹配供需並在線提供遠程服務,具有知識密集型特點,如眾包編程、直播帶貨、在線諮詢等。後者主要是即時匹配本地範圍內的供需,多屬於勞動密集型服務業,包括網約車司機、外賣騎手等,雖然其實際工作任務在線下完成,但信息發佈、報酬支付、評價監管等環節在線上完成。
二是從固定工作轉向靈活就業。在全球範圍內,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正擺脫全職工作,將目光投向靈活就業。平臺利用數據和演算法優勢,在勞動供需匹配和工作任務分配方面體現出的高效率,無疑是促進這種轉變的重要原因之一。以網約車和外賣配送為例,其工作任務基於平臺訂單而産生,每一個訂單的完成都類似于一條虛擬的生産線,以靈活的方式完成工作任務獲得報酬。其工作時長等方面的靈活性,滿足了相當一部分勞動者尤其是年輕人的擇業偏好。
三是從單一職業向多元就業轉變。平臺經濟下的多元就業,既包括向多個平臺提供同一種工作內容(例如外賣騎手),也包括向單個或多個平臺提供不同的工作內容(例如網約車司機也開辦網店銷售貨物),還包括那些在從事傳統工作的同時進行的兼職(例如職員在上下班途中開順風車)。在多元就業的情形下,往往難以區分哪一種職業是勞動者的主要職業。
四是創業的定義變得模糊。傳統意義上的自雇創業與受雇勞動之間區別明顯,但在平臺經濟下,兩者的界線不再清晰。由於平臺連接商家、消費者和勞動者等多方的特點,一些創業者對平臺産生了較強的從屬性,而一些受雇勞動者與僱主的從屬性卻在變弱。與此同時,大批零工工作體現出自雇的特徵,其與平臺之間的從屬性介於受雇就業和自雇創業之間。多樣化的非標準就業形態的出現,難以再用傳統的勞動關係標準區分衡量。
值得注意的是,就業形態的轉變,不僅出現在中國,也廣泛出現在其他國家。如果説幾億農民工進城是中國勞動力市場特有的現象,那麼數字經濟時代新就業形態的涌現則是全球勞動力市場共同發生的結構性變革。究其原因,與互聯網、智慧製造、雲計算等方面的技術進步緊密相關。例如,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使得各經濟主體之間的溝通協調變得更加容易,交易費用呈現下降趨勢,許多生産服務流程被分解,引發了去公司化、去組織化的趨勢。再如,雲計算的快速發展使許多中小企業的研發和供應鏈管理被移到雲端,技術進步推動了許多企業雇用需求的變化,或是進行扁平化改革、裁員瘦身,或是將非核心工序外包,衍生出勞務派遣、勞務外包、眾包等用工形態,引發了就業的非正規化、靈活化、多元化趨勢。可以説,正是由於技術進步,促進了企業組織結構變革,推動了就業形態轉變。而平臺企業的應運而生,則加速了這種轉變。
就業形態的轉變,伴隨著雇用關係的變化,對企業經營管理提出挑戰。在傳統的固定雇用關係下,企業為員工提供工資、福利,繳納五險一金,員工只為一家企業服務。當固定雇用關係出現分化,在短期、靈活、多元的雇用關係下,企業在維持員工品質、保障員工福利等方面面臨諸多新情況新問題。能否及時轉變觀念、有的放矢地進行經營和組織管理創新,關係到中國企業在數字經濟時代的可持續發展。
就業形態的轉變,也對政府公共服務提出挑戰。例如現有的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就業培訓等公共服務,主要基於勞動者擁有固定就業單位來提供。而當“以單位為基礎”的公共服務體系遇到大量“不以單位為基礎”的新就業形態衝擊時,勞動者的權益保障就成為一個焦點。亟需在制度配套方面做出相應調整,使得公共服務體系有效覆蓋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保障好他們的勞動權益、解決好他們平等獲取公共服務的問題,這也是中國在數字經濟時代實現包容性增長的重要前提。
平臺就業在全球方興未艾
主持人:平臺經濟在全球保持快速增長態勢,那麼平臺就業在其他國家呈現哪些特點?
房連泉(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書長):全球經濟轉型的一個明顯趨勢是數字經濟的興起,大數據、人工智能、雲計算和區塊鏈等一系列互聯網信息技術廣泛滲透生産和生活各個方面,並引發就業方式變革。區別於傳統勞動合同、全日制式的就業方式,平臺經濟下各類非標準化就業形態不斷涌現,培育大量就業機會,帶動工作崗位增加。
根據聯合國電信協會統計,2021年全球有63%的人口為互聯網用戶。電商平臺主要運用互聯網科技手段為客戶提供線上線下服務。早在20世紀90年代,一些電商平臺就開始在北美國家出現,將生産和勞務服務外包給一些南半球的低收入國家。早期的平臺主要採取眾包服務經營模式。例如美國Elance公司成立於1999年,為全球自由職業者提供線上找工作服務。2015年其與ODesk合併成為Upwork公司,目前已發展成為全球最大最規範的招聘平臺之一,擁有500多萬企業客戶。進入21世紀,“眾包工作”在線平臺逐漸興起,大量計程車和快遞在線服務平臺開始出現,由於其服務的便捷性和價格等方面優勢,很快被廣大用戶接納。
國際勞工組織數據顯示,自2010年以來全球電商平臺數量增長5倍多。2021年全球規模較大的電商平臺有近800家,服務內容包括兩大類:線上服務型和現場服務型。電商平臺的快速成長拉動了數字産業發展,2021年全球平臺經濟投資額達到1190億元,主要集中于計程車和快遞兩個行業,當年産生營業收入520億美元。2018年全球平臺經濟産值為1420億美元,預計到2023年將增至3116億美元。
數字平臺上主要有兩類就業關係,一類是平臺直接雇用的工作人員,即內部就業;另一類是平臺作為仲介商提供的就業機會,即平臺帶動的間接就業。例如上文提到的Upwork公司在全球有570多萬全職僱員和1200多萬兼職僱員。線上服務型的平臺大部分為中小微企業,直接雇用較少,人數多在50人以下。Uber公司是全球雇用規模最大的計程車平臺公司,有近2.7萬名僱員,主要為律師、軟體工程師和市場行銷等。在快遞行業中,美團、DeliveryHero(德國)、Swiggy(印度)和餓了麼等大公司的雇用人數也都達到千人以上。
美國是發達經濟體中平臺就業規模最大的國家,約有22%的工作人口參與某種形式的平臺經濟,特別是在佛羅裏達州和加利福尼亞州等互聯網和服務業較發達地區,平臺已成為吸納新增就業的主力。預計到2023年,全美參與平臺就業的人員規模將達到7800萬。在英國,2016年至2021年期間,快遞行業就業增長350%,家政服務業增長166%,遠程線上服務增長100%,有15%的工人每週參加至少一次平臺工作任務。
一些新興經濟體則呈後發優勢,包括中國、印度、印尼、巴西以及部分東南亞國家,近年來在經濟轉型中互聯網産業獲得快速發展,平臺就業成為新增長點。據估測,目前全球數字平台下的自由工作者每年正以15%的速度增長。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受經濟和就業形勢影響,工作任務進一步轉向遠程居家辦公和線上服務,在線註冊的平臺從業者數量進一步增加,成為緩解各國失業壓力的一個有效途徑。
從人員分佈看,平臺就業主要集中于青年、低收入者和自由職業者。歐盟委員會將平臺工作任務劃分為27類,各類工作的複雜性有較大差別。一般來説,線上服務型平臺對勞動者素質要求較高,而從事現場服務(包括家政服務、外賣送餐和網約車服務等)的從業者技能水準較低。從收入情況看,平臺從業者的平均收入要高於一般工作。大量平臺從業者為兼職,賺取正常工資外的補貼收入,接近一半的受訪者認為“可以自由安排工作時間”是參與平臺工作的最重要因素。同時,平臺就業也遇到一些不可回避的問題,表現為勞動者身份難以甄別、雇用關係不清、工作環境差、用工不規範、缺乏勞動合同和勞動權益保護以及國家稅收流失等。面對這些挑戰,各國在加強勞動立法、就業監管和勞動權益保護等方面做出積極探索,紛紛出臺措施規範平臺經濟發展。
總的來看,平臺就業發展勢頭方興未艾,必將對未來的商業經營模式和就業市場帶來較大衝擊。面對這一新生事物,全球需要通力協作,在優化治理中形成共識,將平臺就業納入更加健康可持續的發展道路。
完善平臺就業勞動者權益保障
主持人:平臺經濟在帶動就業的同時,也給相關勞動者權益保障帶來新挑戰,下一步如何推動平臺用工更加規範發展?
陳雲(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就業創業室主任):平臺經濟在穩定和促進就業創業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讓全體勞動者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黨和政府一貫堅持的方針政策。
如何讓平臺經濟更加健康發展,維護好各類平臺就業者的勞動保障權益,事關實現高品質充分就業、事關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2021年,人社部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從多方面加強平臺就業者的勞動權益保障,取得良好效果和社會反響。但是,平臺就業具有人員數量規模大、人員構成類型複雜、就業方式靈活、關係主體多元、勞動者權益訴求差異大等特徵,其勞動權益保障仍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需各方加強協同治理,繼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創新制度設置,優化政策運行環境和機制,進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強化保障措施、提升保障能力和水準。
一是推進平臺經濟規範可持續發展,夯實勞動者就業和權益保障的基礎。順應數字經濟發展浪潮,堅持數實融合,做大做強一批數字平臺或行業龍頭企業,發揮其創新、放大、疊加、倍增作用,創造更多新的就業機會和崗位。引導各類平臺企業建立可持續的經營和盈利模式,提高平臺發展層次,避免走“低勞動力成本”發展的老路,避免從“低勞動力成本優勢”掉入“低人力資本發展陷阱”,堅持以“高品質就業”促“高品質發展”的經營發展和人力資源策略。在推進平臺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同時,實現平臺就業者就業機會、職業生涯和保障能力的可持續。
二是加強協同治理。要在包容審慎、規範促進的原則下,加強政府管理和行業規範,完善平臺治理機制。平臺企業要堅持科技向善的發展方向,樹立承擔社會責任的意識,自覺依法合規用工,積極履行用工責任,規範經營與管理行為,避免非經營性風險。發揮工會、行業協會等組織作用,促進行業及其從業者行為自律。發揮勞動者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明確作為從業者在企業治理中的角色,行使民主參與權利。完善協商協調機制,在制定關於勞動報酬、勞動過程管理、勞動時間和強度等重要事項的制度規則和平臺演算法時,多聽取勞動者代表和工會組織的意見建議,暢通投訴舉報渠道。
三是加強政策供給,增加政策系統性、包容性和可及性。加強頂層設計,適時修訂完善《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研究制定工資工時等有關勞動基準,確立勞動權益基本保護標準。完善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障制度,切實落實靈活就業人員不受戶籍限制可在就業地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評估研究外賣、及時配送、同城貨運等新業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成效,適時完善有序推廣。引導支持不完全符合勞動關係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根據自身情況參加相應社會保險。擴大失業保險覆蓋範圍,研究探索將各類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其中。創新靈活的社保繳費方式,探索面向平臺從業人員的社保代繳服務。
四是進一步明確多元主體權責利關係。厘清各類新就業形態涉及的不同部門領域的法律和制度關係,明確各類勞動保障權益中各方關係主體權責利的邊界。對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或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平臺企業要承擔勞動者權益保障的相應責任;對採取勞務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平臺企業要與合作企業依法承擔各自用工責任。完善平臺靈活就業人員用工規定,鼓勵企業創新管理方式和辦法,對於無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儘快推行相關合同或協議範本,及時對工作時間、工傷認定、勞動爭議等作出約定。
五是創新完善平臺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機制,加強服務體系建設。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創新監察監督手段方法,督促企業落實勞動者權益保障責任,推進治理拖欠勞動報酬、違法超時加班等突出問題。利用行政指導、發佈典型司法案例指導等方式,引導相關責任方和主體切實落實法規政策要求。加快建設零工驛站、勞動者驛站等服務網點,完善城市綜合服務網絡,及時為平臺勞動者提供政策諮詢、勞動糾紛矛盾調解、就業信息對接、工餘臨時休息等工作生活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