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长者模式|微博|繁体 |登录|注册

关于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4-04-02 10:00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MB1568036/2024-16568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文日期 2024-04-02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123号)精神,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内评选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200名。经各地申报、研究评议、文化和旅游部初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厅党组研究,拟确定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襄阳市群众艺术馆(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鄂州市群众艺术馆4个单位和张晓惠、李彬、叶洪光、刘小红、刘光菊、覃侠、廖志文7人推荐作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对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反映的问题须真实、准确,内容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7-68891916,027-68892311。


附件-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2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