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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光信贷”服务承诺的公示

2024-03-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积极培育和弘扬“阳光信贷”文化,公开透明、诚实守信、以义取利、依法合规、廉洁自律办理各项融资服务,规范业务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打击不法贷款中介渗透和骗取融资,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我行合法权益。

我行员工郑重承诺:践行“阳光信贷”文化,严格遵守以下行为禁令:

一、禁止私受贿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索要、收受礼品、礼金、回扣、佣金等好处,不得接受宴请、旅游等娱乐活动。

二、禁止以权谋私,不得通过客户为自己或亲朋谋取利益。

三、禁止虚假办贷,不得伪造、故意受理虚假材料或办理虚假抵押,为本人或他人套取银行信用。

四、禁止顶名冒名,不得挪用客户贷款或发放贷款由他人使用。

五、禁止中介包装,不得与未经准入的融资性中介或个人合作。

六、禁止跨岗作业,不得借用冒用冲突岗位工号办理业务。

七、禁止代客操作,不得代客户签名、保管客户密码、网银Ukey等,不得违规代客户办理贷款手续。

八、禁止涉赌涉黑,不得参与赌博、黑恶势力或集资诈骗。

九、禁止滥用职权,不得干预信贷调查和审查审批,授意、指使或胁迫他人违规办理各类授信业务。

十、禁止妨碍检查,不得伪造个人征信或串通客户对抗检查,不得捏造贷后检查事实、伪造贷后检查材料或贷后检查监督资料,不得隐匿、损毁贷后管理相关档案资料。

十一、禁止充当资金掮客,不得直接或间接开办经营典当行、小贷公司、担保等机构或参与民间借贷,不得以个人账户过渡客户资金或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

十二、禁止违规审批,不得伪造、变造审查审批意见,不得在明知申报材料虚假,或授信条件严重不合规等情况下仍审查审批通过。

十三、禁止违规预签协议,不得在空白文本加盖我行印章,逆流程办理授信业务,在未经贷款审批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形式的贷款承诺。

十四、禁止泄售信息,不得篡改、非法存储及使用、泄露、出售、故意毁损授信客户信息,利用客户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如您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我行人员违法违规违纪相关问题线索,欢迎通过电子邮箱ygxd@psbc.com,或您所在地区分行公示的电话、邮箱、信箱等方式向我行监督举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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