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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将向社会发放4亿元消费券
首期5000万元 明日10时开抢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赵柳影)郑州市民请注意,市政府要发福利了!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市政府将向社会发放4亿元消费券。

据了解,我市消费券发放分为红利性消费券和社会消费券两类。红利性消费券由相关部门对低保、低收入、特困、优抚等四类救助对象发放,每人500元;社会消费券3.2亿元,其中普惠型消费券和百货消费券、餐饮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由市商务局牵头发放。

本次发放的是第一期普惠型消费券,共计5000万元,4月3日10时准时开抢。那么,第一期消费券怎么发、从哪领、如何用、注意啥,现在开始画重点。

怎么发?第一期消费券将于4月3日10时准时发放,共发放消费券100万份,总额5000万元。

从哪领?第一期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郑人员(包括来郑人员)均可申领。用户可通过郑好办APP或支付宝APP的首页活动专区进行领取,每人限领一份(一份包含5张消费券,即一个消费券卡包,卡包价值50元,包含2张5元、2张10元、1张20元)。

如何用?第一期消费券限在我市线下实体店使用。已领到消费券的用户,可通过手机支付宝APP,在开通支付宝支付功能的线下实体店结账使用。购物满28元可使用5元消费券,满38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满78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

第一期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截至4月15日。同一用户在同一商户每天最多可使用两张消费券,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过期未使用的,予以收回。商家如有消费券适用疑问,可与支付宝联系(电话:95188-1)。

注意啥?第一期消费券共发放100万份,数量有限。请大家借鉴“双11”商品抢购经验,“拼手速、拼网速”,拿出“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信念,拿起手机打开APP,及时领、快速领,先领先得、先得先用。

如果错过了本次消费券领取,请您不要灰心、不要失望,第二期、第三期消费券将按计划适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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