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滾動>>正文

旅遊法實施三週年,“十一”黃金周為何多地仍現低價團亂象?

2016-10-08 15:50:20|來源:新華網|編輯:趙妍

  原標題:旅遊法實施三週年,“十一”黃金周為何多地仍現低價團亂象?

  新華社北京10月8日電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周科、程迪、林超

  我國2013年10月實施的旅遊法明確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三年來,尤其是節假日期間,各地紛紛重拳出擊整頓低價攬客等旅遊亂象。但是,“十一”黃金週期間,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赴北京、福建、江西等多地旅遊景點調查發現,仍有不少人打著各種幌子暗度陳倉,繼續經營不合理低價團、變相強迫遊客購物。

  不購物不許離開,嚇唬遊客“十三陵陰氣太重”

  “十一”期間,記者在多地採訪發現,低價旅遊屢禁不止。

  在北京,長城貴賓專線“一日遊”對外報價是每人240元,記者僅花100元參加了“一日遊”。

  在福建,記者4日網上報名參加了武夷山2日遊的散客團,標價448元,寫明包吃、住、行等所有費用。導遊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整個行程成本超過585元,不過,多家旅行社提供的包聯票、吃、住和導遊的線路全程報價僅200元到400元。

  在江蘇,由中國康輝蘇州國際旅行社推出的一款只要398元的“福建6日遊”,不僅包吃、住、行,而且承諾另外贈送價值455元的景區和演出門票。

  記者親身體驗發現,這些低於成本的低價團亂象多多。

  ──虛假宣傳招攬客人。記者在北京西單、天安門廣場、王府井等地看到,有人公然散發“一日遊”小廣告,以50元至150元不等的價格攬客組團。上邊印有“北京旅遊集散中心”“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中國青年旅行社總社”等字樣,看似很正規。

  記者5日通過一個標有“國旅”的小廣告報名參團長城一日遊。遊覽中,導遊卻又稱自己實際上是“萬泰宏基旅行社”。一名焦姓導遊赤裸裸地説:“你們這些遊客真是笑話,小廣告你們也相信啊?不誇大宣傳,你們怎麼會來報名?”

  ──強迫購物獲取回扣。在長城一日遊中,導遊介紹十三陵景點情況不到1分鐘,突然話鋒一轉,從十三陵地下宮殿的玉器延伸開來,不斷給遊客灌輸玉器的用途和好處,隨後要求遊客逛完玉城的三個展區後才能領取到餐券,不然就沒飯吃。

  武夷山2日遊中,導遊後半程開始加快遊玩節奏,稱一些景點“沒看頭”而草草略過,還有兩個景點直接放棄,最終騰出了一整個下午讓大家購物。

  “你們這是低價團,所以購物比較重要。反正車開走了,你們哪也去不了。”導遊説。最後,有兩位遊客分別購買了一套價值1000元的真絲被套,導遊才允許團員離開。

  ──忽悠遊客減少行程。在北京長城一日遊的路上,焦姓導遊不斷向遊客灌輸:長城都一樣,看哪都行。不過十三陵就不能去,那裏陰氣太重,要是拍照的時候明皇帝突然現身,你們總不能在遊玩的時候碰到這種晦氣的事吧?而且,十三陵地下宮殿萬一塌方怎麼辦?結果,原來行程説好的7個景點,只看了1個就匆匆結束。

  導遊甚至睜眼説瞎話,車輛明明停留在璟翠玉城,她卻對著遊客説:“你們看,這裡就是十三陵,抬頭就能看到。”

  種種亂象猶存,查處仍面臨“四難”

  記者採訪了解到,不合理低價團的亂象背後,是查處面臨四大難題。

  --取證難。北京市政府便民熱線工作人員稱,非法“一日遊”投訴需要有發票、協議等相關材料。而記者在參加長城一日遊中發現,行程結束後僅有一張“北京旅遊協議書”作為證據,落款處是“北京旅遊散客中心”蓋章,根本找不到投訴對象。

  在江西婺源,村莊和購物店眾多且分散,婺源旅遊部門負責人反映,低價團往往“神出鬼沒”,查處難度大。村民不堪其擾,向旅行團多次抗議,但對方改為清晨四五點鐘悄悄進村,留下一堆垃圾就走了。

  --界定難。福建省一家旅行社總經理張楷透露,旅遊法規定,不得“誘騙旅遊者,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但實際操作的時候很難界定什麼是“誘騙”,也很難抓到證據證明“購物是有回扣”。此外,雖然也有要求“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但這一法條又補充説明“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遊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遊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如此一來,低價團獲得了生存下去的法律灰色空間。

  --執法難。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表示,查處非法“一日遊”只能現場出擊。由於非法經營人員分散,隱蔽性強,目前執法力量相對薄弱,投訴時要告知“黑導遊”大巴車的準確位置,並且只能派屬地執法隊處理。

  此外,客源地和旅遊地難以形成打擊合力也給集中整治帶來難度。婺源縣旅遊市場聯合執法調度中心負責人王暉説,在江西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打擊下,今年國慶期間沒有在婺源發現低價團現象。但這類低價團往往由安徽、湖北、湖南等省旅行社組織客源,聯繫江西旅行社作為地接社。由於組團社和客源地都不在婺源,即使遊客遇到問題,婺源有關部門查處也很困難。

  --部分遊客“貪便宜”。記者採訪了解到,有些遊客初次來北京,認為花百十來塊錢遊個長城,哪怕是坐上一趟來回的大巴看看熱鬧也值得。來自雲南的劉女士説:“我就是衝著小廣告便宜才報名的,本來也沒抱看風景的心態,就是好玩而已。而且錢捂在自己口袋,難不成還要搶錢?”

  多數參加低價團的受訪遊客表示,價格是他們做選擇時主要考慮的因素。來自福建漳州的遊客陳國欣報了一個200多元的武夷山2日遊,行程中安排了兩次購物,但是他之前並不知道。“我報團的時候就是看價格低,其他也沒有太在意。”他説。

  旅遊業要走出粗放型發展模式

  中國旅遊未來研究會常務理事劉思敏表示,旅遊法實施已滿三年,零負團費模式有所收斂,但多地仍有死灰複燃的跡象。“如果不能消除不合理低價團賴以存在的現實基礎,任何整治活動最終都難免治標不治本。”

  記者參加長城一日遊時的焦姓導遊直言:“我帶你們一天,老闆只給100塊錢,遊客不買東西,我哪有錢賺?”張楷坦言,當前許多旅遊産品的定價採用的是競標模式,由旅行社設計産品,然後各個導遊報價,有時極力壓低價格競爭接團。“這是旅遊市場惡性競爭的結果。”

  “目前我國的旅遊業還未走出粗放型的發展模式。旅行社之間的競爭不是靠成本和品質,而是通過削價競爭來搶奪市場和吸引消費者。”江西財經大學生態文明與現代中國研究中心旅遊所所長曹國新指出,一方面,當前許多地方的旅遊産品同質化嚴重,同樣的産品和服務,旅行社只能靠價格來吸引更多的遊客;另一方面,我國的消費市場也沒有完全成熟,尤其是一些年紀大的遊客主要考慮價格,而不注重旅遊品質,成為低價團的主要目標客戶。

  劉思敏認為,旅遊業若要健康發展,需要三管齊下。

  首先,企業要順應市場做好産品結構調整升級。旅行社要明確行業定位,準確細分市場,為不同層次、不同等級、不同需求的遊客提供多樣化、差異化的産品和服務;其次,政府要做好行業監管和規範。旅遊、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要形成合力,根據價格法、旅遊法等法律法規,對旅行社的産品、價格等加強監管,並加大對大型購物場所的監控,規範其服務行為;第三,遊客需要轉變消費觀念,不僅僅比價格,更要比品質,從需求端倒逼、促進旅遊市場健康競爭與良性發展。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