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警察帶賣淫女進看守所交易

2016-01-02 09:07:12|來源:北京晨報|編輯:李邵鵬

曝警察帶賣淫女進看守所交易

看守所內部

  32歲的何玉玲(男),在江西省撫州市東鄉縣看守所內服刑期間,接受了一次性服務。

  2015年5月2日晚,他在“在押人員伙房”內,將大米袋排放在地上,與一名被看守所副所長私帶進來的賣淫女,在米袋上發生了性關係,“約20分鐘”。

  這一高墻電網內的醜聞,因“群眾舉報”案發。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經調查核實,2015年5月2日(週六)晚值班期間,東鄉縣看守所副所長雷榮輝安排一名“失足女青年”與在押犯人何玉玲會面,在看守所的食堂內進行賣淫嫖娼活動;案發後,雷榮輝于2015年8月被免去東鄉縣看守所副所長職務,並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

  雷榮輝告訴澎湃新聞,他當晚是遭對方打“感情牌”矇騙才做出此事的,因為自己違規,他接受組織處理;據他了解,案發後,賣淫女子被處以行政拘留,何良貴(帶賣淫女進看守所的社會人員)僅被處以罰款。

  因不滿官方對外隱瞞高墻內的醜聞,涉嫌輕罰違紀違法的公職人員,知情人於是捅破此事。

  重慶市律師協會刑委會主任、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智勇説,從官方調查情況來看,此事性質惡劣,雷榮輝的行為不僅僅是行政違法這麼簡單,他在法定時間外違規安排人員與在押犯人會面,涉嫌濫用職權罪或玩忽職守罪,且還有涉嫌容留他人賣淫嫖娼的違法行為。

  “穿過鐵窗去嫖娼”的何玉玲有著怎樣的神通?看守所的層層監管為何失效?澎湃新聞對此進行實地調查,試圖揭開疑團。

  看守所裏的性交易

  知情人向澎湃新聞發來了一份記錄事發經過的“內部材料”,稱該材料是自己從東鄉縣公安系統一位朋友那裏拿到的。

  該材料看不到抬頭與落款,也未見蓋公章,知情人稱不便提供完整版的材料。澎湃新聞注意到,這份材料行文專業,拍照時被有意隱去了抬頭與落款。

  不過,東鄉縣看守所工作人員沒有否認材料反映的內容屬實。澎湃新聞記者拿此材料給看守所一負責人核查時,對方説“你們都知道了,還問我這些做什麼?”

  材料寫明,2015年5月2日晚,在東鄉縣看守所值班的副所長雷榮輝、民警艾清水,在分別接受了社會人員何良貴一條軟中華香煙後,由雷榮輝將何良貴、女子“露露”帶進了看守所。

  雷榮輝安排何良貴帶“露露”到在押人員伙房去等,其進監區將何玉玲帶出,何玉玲一個人單獨前往伙房與“露露”約會。

  到伙房後,何玉玲將大米袋排放在地上,而後他與“露露”在米袋上發生性行為。材料顯示性行為時間約20分鐘。

  在此期間,雷榮輝怕時間長有些擔心,於是叫值班民警艾清水去催促何玉玲“動作快些”,後來,何良貴也到伙房外催促快一些,大約10分鐘後,何玉玲和“露露”從伙房回到收押室。

  何良貴將“露露”帶出看守所後,又將一名曾在看守所羈押過的人員徐某帶進看守所收押室,與何玉玲會面。

  其間,徐某將一條硬中華香煙分送給在座和經過的人員,剩餘幾包煙給何玉玲帶回了監區。

  過了一陣後,雷榮輝才將何玉玲送回監區,何良貴等人此時才離開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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