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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誰家過年,要找最大公約數

2017-01-20 08:49:43|來源:長沙晚報|編輯:王瑞芳

  還有一個星期,就過春節了。不少外出務工者已踏上回鄉過年的旅途。可是,對於已結婚的男女來説,去哪方的老家過年這個老問題,又再度擺上日程,令人糾結起來。據《華西都市報》昨日報道,家住江蘇連雲港東海縣的一對夫妻,為此還發生爭執,差點鬧出人命。事情經過大抵是,妻子陳某老家在四川,因回娘家路途遙遠,一年才在過年的時候回一次娘家。但是,丈夫單某今年就是不同意去她娘家過年,還將她買的火車票藏了起來。陳某一氣之下,先鬧失蹤,後尋短見,在賓館持刀欲自殺,幸虧民警及時趕來控制、調處,才避免這起鬧劇向悲劇轉變。

  用刀架著自己的脖子,逼丈夫一起回娘家過年,這樣驚險的場景令人手心捏一把汗,所幸其最終結局是有驚無險。這個事兒,首先讓人看到了“嫁出去的女”強烈的省親訴求,看到了遠方遊子濃烈的歸鄉願望。古人詩云,“無端一夜空階雨,滴破思鄉萬里心”,對於有情有義的遊子來説,無論離開多遠,故鄉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親人的思念、囑託,總是如根根遊絲係在心上,何況還是遇到一年中最重要的節日。所以,這位女子陳某的尋短見行為,雖然很不可取,走了極端,但她對娘家親友的思念之情,不但不應該遭到嘲笑,相反還值得肯定。

  從新聞報道來看,這出輕生的鬧劇,完全是可以避免的。試想,如果遠嫁他鄉的陳某不是每年僅有一次回娘家的機會,她會這樣糾結機會的失去嗎?如果丈夫能坐下來跟妻子好好溝通,而不是採取藏車票的蠻辦法,她至於抓起水果刀鬧出這麼大動靜嗎?如果夫妻倆早先就已商量好到哪家去過年的“長效機制”,比如今年接一方老人到另一方老人家裏團聚過年,明年反過來,輪流轉,兩家兼顧,陳某又怎會如此執拗以致急火攻心呢?可見,此鬧劇中,男方的錯誤可能更大。起碼,對於妻子回娘家省親的情感訴求,缺乏應有的回應,這很容易讓女方産生丈夫漠視娘家親情的錯覺。

  當然,男方可能也有自己的苦衷。比如,很多年都沒在自己父母家過年,父母常嘮叨,親友説閒話,面子上過不去。畢竟,在傳統觀念中,選擇在男方父母家過年的習俗比較普遍。可是,觀念、習俗是可改變的,而所謂面子,更應該讓位於親情和雙方老人的情感需求。在“常回家看看”已寫入法律的時代背景下,應優先考慮滿足探視的需求,再考慮習俗和面子。這其實就是要找出男女雙方家庭的“最大公約數”,把有限的機會和時間,用在最需要、最能發揮價值的地方。

  這個“最大公約數”,還表現在要發揮最大的團聚效率。比如,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做到三家團聚大過年、初一十五兩家都照顧、去外地一方家裏過年、邀請雙方老人來你所在的城市觀光過年、各回各老家過年……只要夫妻雙方肯動腦筋,多加溝通,學會換位思考,“最大公約數”是不難找到的。

  據國內民意調查機構零點指標最新調查顯示,在調查的6個城市中,因“除夕去誰家過年”發生過爭吵的夫妻達28.4%。這讓人不可思議。過年,本是一件很高興、很溫馨的事,如果因為“去誰家過年”的小問題而鬧出不愉快,甚至變成影響夫妻關係的一個疙瘩,那未免太不值了。希望正在為此事糾結的夫妻們,都能靜下心來找一找“最大公約數”,祝願大家都熱熱鬧鬧、喜氣洋洋過大年。(袁雲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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