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滾動>>正文

男子持刀與民警對峙被射殺 檢方認定"開槍合法"

2017-03-30 16:38:35|來源:華西都市報|編輯:李邵鵬

  今(30)日,四川宜賓高縣公安發佈了“宜賓男子持刀與民警對峙後被射殺”的情況通報。通報稱,2017年3月3日上午10時40分許,高縣公安局大窩鎮派出所接報警稱,高縣大窩鎮鄭某某(男,56歲,本縣人)因無理強行收取攤位費與李某某(女,40歲,宜賓市南溪區人)發生糾紛,持刀將李某某砍傷。接警後,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面對民警,鄭某某持刀拒捕。為防止進一步造成嚴重後果,在民警多次鳴槍示警並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民警依法開槍將其擊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傷者李某某已送往醫院救治。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事件發生後,高縣檢察院立即依法介入調查。3月13日,高縣檢察院已完成調查,認定當事民警開槍行為符合法律規定。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伍雪梅 鄧燁

  原標題:男子持刀與民警對峙後被射殺 檢察機關調查認為"開槍合法"

標簽: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