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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李箱藏229隻貓頭鷹的大巴車被交警截獲(組圖)

2017-04-26 15:39:14|來源:錢江晚報|編輯:韓宇辰

  

  4月25日淩晨,浙江嘉興高速交警二大隊民警執勤時,在王江涇卡點查獲一輛非法運輸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貓頭鷹的車輛,大巴車行李箱裏偷藏了229隻貓頭鷹。

  事發4月25日淩晨4時50分,一輛溫州牌照的大巴車緩緩駛入王江涇卡點,執勤民警許輝示意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接受民警檢查時,駕駛員神色緊張,但車上並未有超員現象,車輛證件、機件等也都符合要求,這一反常現象引起了許輝的警覺。

  許輝讓司機田某打開行李箱接受檢查,田某表示行李箱壞掉了,無法開啟,説話間神情更緊張了。

  許輝靠近行李箱進行檢查時,行李箱內隱約傳出了鳥叫聲。“偷運野生動物!”許輝第一反應想。

  田某這時也聽到了鳥叫的聲音,神色驟變,並迅速從口袋裏掏出一沓錢往民警懷裏塞。

  許輝嚴詞拒絕,命令田某打開行李箱。田某發現瞞不過去,只能開了行李箱。

  行李箱內塞滿了用編織袋包裝的箱體,當扯開其中一箱的編織袋時發現裏面有一雙眼睛正瞪著自己,“貓頭鷹!”許輝一驚,“這可是國家保護動物啊!”

  許輝立即將情況通報支隊應急救援中心,並聯繫上了森林公安。在隨後對行李箱進行清查時發現,該車行李箱內共裝有41個箱子,每箱內裝有4~6隻不等的貓頭鷹,共計229隻,此外還有部分鴿子等動物。

  據司機田某交待:他駕駛的是從北京到溫州蒼南的班線車,這批貨是從天津接的,準備運往蒼南,由於箱體都用蛇皮袋包裹,貨主説裏面是雞苗,自己也就沒有在意。

  森林公安到達現場後初步辨認車內所載的應是雕梟,夜行猛禽,是貓頭鷹的一種,屬國家II級重點保護動物。隨後,森林公安將雕梟及司機帶離現場。 目前,公安部門將對該案進一步調查處理。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

  民警提醒廣大客車司機,切勿貪圖小利,非法為他人運輸、販賣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涉嫌刑事犯罪的將會承擔巨大後果。

  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記者黃娜 通訊員楊曉馬童春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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