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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男子學車遭教練猥褻 受害者首度披露事件經過

2017-08-22 08:21:08|來源:北京青年報|編輯:王瑞芳

被侵犯男子的急診病程記錄。

  男子學車遭猥褻 教練被拘留10天

  受害者首度披露事件經過 稱教練以懲罰其控制不好油門超速為由猥褻

  近日,大連22歲男子在學車過程中,遭駕校一名男性教練性侵並受傷一事引發關注。21日下午,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官方微博就此事發佈警情通報。通報稱, 2017年8月15日下午,大連某女子駕校教練徐某(男,46歲),在教授學員李某(男,22歲)練車期間對其進行猥褻,依據相關規定,對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男子爆料遭駕校教練性侵

  8月15日,大連22歲男子李某在微博發表了一篇名為《我今天被性侵了》的文章,隨後引起關注。文中稱, 8月15日當天,李某因為腸胃不適,身體虛弱,未能抵擋住駕校教練員的侵犯,遭到對方用手和口侵犯。

  不久,李母通過個人微博公佈了兒子的急診記錄,急診病程記錄顯示,受害人下體充血淤血腫脹,龜頭牙咬傷。李母説:“兒子的勇敢坦蕩,令我無地自容。”據她介紹,事發當晚,李某回家後曾告知父母自己被駕校教練性侵,但當時自己以為是兒子過度敏感,沒有當回事兒,“我以為他被摸摸索索,有點潔癖的他過度敏感,還開玩笑説誰能不遇到幾個流氓過完一生,只當踩糞了,趕緊洗洗。”但李某堅持報警,才讓母親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為此,李母專門發文反思,“我的愚昧無知,一次次貽誤了時機——洗澡,直接毀滅了證據;沒去醫院,我都不知孩子的隱私部位傷得那麼重!沒第一時間報警,造成之後的取證艱難……”並表示,兒子在這件事上的勇敢頑強,堅韌執著讓自己重新認識了他,更令自己肅然起敬。

  警方通報涉事教練被拘留

  17日,李某更新事件進展稱,大連警方已經對涉事教練做出治安拘留15天的處罰,具體情況將在週一拿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後進行公佈。21日上午,李某通過微博發佈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後因決定書上涉事教練所在工作單位被打錯刪除。與當事人此前爆料不同,決定書顯示,涉事教練被行政拘留10日,而非15日。對此,李某解釋,是自己之前聽錯了。

  21日下午5時,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官方微博就此事發佈警情通報。通報稱,2017年8月16日20時許,金州公安分局後石邊防派出所接到李某報警稱:在金州區濱海路後石附近練車時被其教練猥褻。接到報警後,警方立即受案展開調查取證工作。

  經查,2017年8月15日下午,大連某女子駕校教練徐某(男,46歲),在教授學員李某(男,22歲)練車期間對其進行猥褻,徐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8月17日,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對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當事人公佈事件具體過程

  似乎事件已經塵埃落定,但質疑此事的聲音卻屢屢傳出。有網友懷疑,年輕力壯的李某是否曾經反抗,事件發酵過程中或許存在炒作。針對種種懷疑,21日晚7時左右,李某發長文介紹了自己遭駕校教練性侵的全過程。

  李某介紹,15日下午1時左右,教練徐某打電話給自己,約他去練車,“他説帶我去跑600公里,出於對教練的信任,我也沒問去哪兒。”行駛到一段上下坡起伏的道路時,突然下起了瓢潑大雨,“身體不適加路況複雜。讓我精神格外緊張,沒有控制好油門,導致幾次超速。”不料被教練以此為由猥褻,“説給我一點小懲罰,讓我長點記性。”

  文末,李某總結説:“我承認,當時的我體力虛弱,精神崩潰。回過頭想,我是有逃脫機會的,但我確實不夠強大,沒有很好地把握住機會,這就是一些網友質疑我為什麼沒有殊死反抗的原因。”

  文/本報記者 孔令晗

  (原標題:男子學車遭猥褻 教練被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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