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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槿惠寫親筆信:我不想宣判被電視直播

2018-04-02 18:38:25|來源:海外網|編輯:韓基韜

  海外網4月2日電 樸槿惠“親信干政門”案一審宣判將於本月6日舉行。早前,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曾考慮,為保障國民知情權和公共利益,或允許對宣判過程進行電視直播。不過,韓聯社最新消息説,樸槿惠2日下午向法院遞交親筆信,明確表示不希望宣判過程被電視直播。

  樸槿惠在信中明確寫道,“有人發函徵求我是否同意電視直播,對此,我表示不同意。”

  韓媒説,雖然出於對“公共利益”的考慮,法院可以在被告不同意的情況下允許電視直播。但大多數分析認為,鋻於被告態度堅決,法院可能會慎重考慮。

  據海外網了解,早前,李在鎔和崔順實的一審判決,均沒有進行電視直播。

  去年8月25日,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案一審宣判,法院不允許電視臺對宣判實況進行直播,還禁止媒體在法庭內的一切拍攝行為。理由是,進行直播給被告人造成的損失,遠遠大於直播帶來的公共利益。

  今年2月13日,崔順實案一審宣判,法院尊重被告人的意見,同樣沒有允許電視直播。

  據了解,樸槿惠共遭受21項指控。去年4月17日,樸槿惠因“干政門”案被檢方提起公訴,受到18項罪名的指控,包括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強迫企業出資、洩露公務機密等。4月6日,法院將對樸槿惠“干政門”案進行一審宣判。檢方此前曾建議法院判處樸槿惠30年監禁。

  除此之外,今年年初,因捲入國情院受賄案和干涉選舉案,檢方再向樸槿惠追加3項指控。目前這三項指控的相關審理正在進行中。(編譯/海外網 劉強)

  原標題:沒商量!樸槿惠寫親筆信:我不想宣判被電視直播

標簽:樸槿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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