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視域下的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創新思考

2018-12-08 13:39:19|來源:光明網|編輯:韓宇辰

  【國是論衡】 

  政協是專門協商機構,“互聯網+”契合了政協協商民主能力建設需求,加快推進互聯網與政協民主協商的深度融合,是大勢所趨,更大有可為。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週年大會上指出,“要適應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維、創新理念、務實舉措大力推進履職能力建設”“探索網絡議政、遠程協商等新形式,提高協商實效”,這為“互聯網+”推進政協協商民主能力建設指明瞭方向。從互聯網技術特性與協商民主功能發揮來看,兩者優勢互補,“互聯網+協商民主”有利於充分發揮互聯網優勢和稟賦,推進政協更好地履行職能、發揮作用。

  互聯網視域下的人民政協協商民主新特點

  拓展了協商民主的新平臺。互聯網的創新發展使協商民主平臺更加多元。我國作為互聯網大國,充分利用互聯網視域下的優勢,充分利用大數據資源、移動互聯網平臺等來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建立與民眾密切聯繫的通道,為黨群之間更好地了解和交流創建平臺,可以更高效地解決民主政治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更有利於黨對人民群眾的科學領導,有利於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的發展和完善。

  擴大了人民內部各方面參與面。技術與社會的協同發展使得創新組織和社會階層不斷演變。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網絡上涌現出了很多新的社會階層群體:IT精英、網絡大咖、創客等,他們利用信息技術的優勢,利用互聯網平臺,進行應用創新,不管在創新經濟發展模式還是引導社會輿論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網絡參與擴大了協商民主的參與面,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的廣泛性,普通民眾參與政治生活積極性的提高更是有利於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和民主政治進程。

  引發了協商民主模式變化。隨著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的邁進,社會向多元化進一步發展,新的利益階層、群體的出現使我國協商民主發展的社會基礎不斷擴大。信息技術的發展使各大傳統行業與互聯網進行深度融合,不斷尋求創新方式,實現跨越式的發展。同時,互聯網也提供了一個平臺,大家可以通過它來表達民意,參與民主政治生活,促進協商民主。可以説互聯網受創新驅動,正在引發一種新的協商民主和政治參與模式,這種模式也呈現出常態化的特點。

  促進政協協商民主融入互聯網

  確立“網絡協商民主”的理念。“網絡協商民主”是伴隨著信息社會的到來而産生的一種新型事物。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佈的第42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為8.02億人、手機網民規模達7.88億人。人民政協作為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重要機構,要始終堅持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倡導暢所欲言、體諒包容、平等議事、互動交流的協商議政氛圍,以更加平等、開放和尊重的心態對待各界別的網絡民意,廣泛蒐集並及時反映利益訴求,與社會各界開展積極互動,形成良好的“網絡民主”氛圍。

  樹立“網絡民主監督”的理念。互聯網為網民提供了可以自由平等發表意見、第一時間了解最新社會動態,並且不存在某種絕對性支配力量的平臺,促使網民的民主監督意識不斷增強。做好政協協商民主工作必須牢固樹立協商理念,尋求最大公約數,追求社會的全面進步,同時也必須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各級政協組織及政協委員要適應網絡監督的新理念,廣泛團結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參與政協民主監督,將原生態的網絡監督納入民主監督渠道,放大網絡輿情的建設性,消除其破壞性和片面性,同時也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對政協工作的意見建議,使政協民主監督可以借助互聯網視域下的“東風”而變得更加高效、便捷、多元化。

  互聯網視域下的協商民主需要進行規範引導

  建立互聯網視域下協商民主的法律制度。互聯網作為互動式的交流平臺和暢通的溝通渠道,需要從法律法規、參與機制等層面進行必要的制度設計,從而保證協商過程與結果的合法性、平等性與公正性。一方面,將協商民主的互聯網行為納入法治化軌道;另一方面,構建“官—民”互動參與機制。在互聯網協商民主參與機制的設計中,要建立定期協商制度,將互聯網協商民主作為常態性運作機制納入公共決策的必要程式,從主題選擇、具體討論步驟到共識的達成均形成規範的制度規則,實現公眾參與互聯網協商民主的常態化與程式化。

  確立互聯網視域下的協商民主管理規範。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從提案、專題調研、專題協商到反映社情民意等,創造了多個對話現場來實現協商民主的溝通,推動了協商的制度化。民主協商不應當局限在某一個空間,不同的協商設計能促進或制約民主效力的不同方面,只有結合不同種類的協商,才能取得最大的民主效應。當然,任何政治參與方式都離不開外部的制度支持和文化環境,互聯網協商民主的政治參與方式也同樣有待於人民政協與政協委員的共同努力,使之不斷發展完善,最終成為每個政協委員都有條件有能力參與的民主機制和公共協商的平臺。

  提升政協委員互聯網視域下的政治參與責任和理性。政協委員是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實踐的主體,其個人價值理念能夠引導並改變政治參與行為。互聯網傳播的分散、無中心結構模式與自由、開放的傳播特徵在拓寬公眾政治表達空間的同時,也容易形成道德缺失、責任感不足、盲目追隨等問題,引發公眾網絡行為失范現象。因此,培養政協委員的責任意識和理性思維,進而重塑網絡行為,是網絡協商民主有序展開的重要保證。一方面,提升政協委員的網絡道德責任感與政治責任意識;另一方面,提升政協委員理性思維能力。要積極引導政協委員圍繞公共利益,對海量網絡信息進行客觀分析與判斷並展開理性思辨,確保民主協商是平等公民之間理性討論的結果。

  《光明日報》( 2018年12月08日 07版)

  作者:岳樹梅(西南政法大學教授)

  (原標題:互聯網視域下的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創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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