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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長流 河湖長治

2019-09-29 15:53:03|來源:西藏日報|編輯:程亞惠

圖為拉薩河景色。 記者 孫文娟 攝

圖為阿裏地區河長辦工作人員進機關宣傳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全面提高廣大幹部群眾參與支持保護河湖生態的積極性。本報記者 孫文娟 攝

  40名市級河湖長、249名縣區級河湖長、515名鄉鎮級河湖長、931名村(居)級河湖長,確保了山南市轄區範圍內大大小小642條河湖有人管、時時管、管得牢。

  2018年,山南市財政預算河長制專項工作經費1300萬元,用於開展35條河湖“一河(湖)一策”實施方案編制工作;各縣區2018年安排經費570萬元用於開展河長制湖長制相關工作。

  2018年以來,累計發放了《河長制湖長制宣傳手冊》等宣傳資料3000余份,《山南市總河長辦給全市人民的一封信》等宣傳單11萬餘份,宣傳袋500個,宣傳紙杯5000個,解答群眾諮詢200余人次。

  市縣鄉三級河湖長共巡河巡湖5250人次,積極開展河湖環境衛生整治活動,出動人員4700余人次、機械385台次,清理河道建築垃圾、生活垃圾580余方,極大地改善了河湖沿線環境衛生。

  ……

  一組組數據佐證了山南市穩步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明顯成效。

  西藏是全國大江大河源頭區,江河縱橫、湖泊密布,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6418條,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808個,素有“亞洲水塔”的美譽,是我國以及南亞、東南亞地區的江河源和生態源,也是重要的國家生態安全屏障。

  自治區黨委、政府堅持把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製作為事關國家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建設、事關各族群眾民生福祉、事關西藏長足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重要工作來抓,著力推進河湖管護和水生態治理,形成了“黨政主導、層層負責、齊抓共管、廣泛參與”的河湖管護新格局。

  “見河湖長”——

  組織體系全面建立

  沿拉薩河的行人道放眼望去,河水清波盪漾,成為市民休閒散步的好去處。“以前,拉薩河兩岸到處都是生活、建築垃圾,如今,不僅河水清澈,兩岸風光也越來越美!”家住仙足島的市民平措扎西老人在河邊散步時,看著風景如畫的河岸,由衷地讚嘆道。河長制讓老百姓切身感受到了臨水而居、依山傍水的美好。

  拉薩河的成功治理,是我區全面推行河長制的一個縮影。

  為順利推進河長制湖長制的實施,我區堅持高位推動,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共同擔任總河長,實行雙總河長制,建立“黨政同責”的責任體系。

  採用“河長制湖長制+精準扶貧”工作模式,落實水生態扶貧崗位人員參與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動員駐村幹部、駐寺幹部、青年志願者、“雙聯戶”戶長擔任“基層河湖社會監督員”,明確監督檢查、舉報等職責。

  設立企業河湖長,將各級企業負責人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組織體系,促使企業在進行水電資源開發的同時,履行保護河湖的社會責任。

  按照“河長+警長+公眾河長”的模式擴大河湖管護主體,為每個河湖配備1名警長和公眾河長,採取招收公益性崗位、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解決一線工作人員不足的問題。

  各市地、各縣區結合本地實際,按照黨委政府指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部門協作的原則,大力實施河長制湖長制。

  全區共設立22名自治區級河湖長、219名市地級河湖長、1530名縣區級河湖長、4751名鄉鎮級河湖長、8229名村級河湖長,把河長制湖長制體系延伸到了村(居)一級。

  全區建立了自治區、各市地、各縣區、鄉鎮、村(居)五級河湖長體系,共設立1.4萬餘名河湖長,針對無人區的河湖,採用片區河湖長,實現全覆蓋。阿裏地區還將河湖長體系延伸到村民小組、自然村和邊境點,確保邊境地區河湖也有人管。同時,在河湖岸邊顯著位置設立了河湖長公示牌,標明河湖長職責、管護目標、監督電話等內容,全方位接受社會監督。

  “見行動”——

  制度體系不斷健全

  日喀則市組織開展河長制湖長制進校園、進企業、進工地、進寺廟“四進”活動。

  林芝市通過開展演講比賽、組織宣講活動等形式對河長制湖長制工作進行深入細緻的宣傳。

  召開自治區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新聞發佈會,利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環境日”等活動節點,發放宣傳單、宣傳物品2000余份,廣泛宣傳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

  ……

  一系列活動的組織開展,進一步增強了群眾對水資源的保護意識,使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深入人心,在全區範圍內形成了“保護好河湖就是保護生態、保護好河湖就是保護生命”的良好輿論氛圍。

  為推動河長制湖長制組織工作規範化、促進河湖管理工作高效化,我區按照“統一建設、分級部署”的原則,研發和構建覆蓋四級河湖長的綜合信息化應用平臺,積極推進信息系統建設,為實施河湖長履職和河湖管理保護提供有力支撐。

  制定《河湖長助理服務機制》《河湖長參謀與技術服務制度》,充分調動成員單位工作積極性,配合河湖長做好河湖巡查調研、落實工作部署,協助河湖長履行職責。

  制定《河湖水庫保潔管理辦法》,定期組織開展河湖水庫沿線垃圾清理工作,河湖保潔實現常態化、制度化。

  建立《部門聯合執法機制》《部門聯動制度》,不定期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綜合執法,對入河排污口、涉水工程、河道採砂等進行執法檢查,並同步排查認定河湖“四亂”問題。

  市地、縣區、鄉鎮黨委、政府層層簽訂《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責任書》,各鄉鎮黨委、政府與村(居)分別簽訂河湖長制工作責任狀,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主體責任。

  自治區、市地、縣區均建立了河湖長會議、信息報送、信息共享、工作督查、考核問責與激勵、驗收6項制度。出臺河湖長助理服務、河道保潔管理、投訴舉報受理等制度。

  自治區、市地、縣區三級河湖名錄全面建立、自治區、市地級主要河湖“一河(湖)一檔”基本建立,“一河(湖)一策”方案編制完成。制定《西藏自治區水利廳關於推進確權劃界工作的指導意見》,依法開展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工作,力爭2020年年底前完成主要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工作。

  “見成效”——

  構建監督檢查長效機制

  今年以來,我區聚焦管好“盛水的盆”和“盆裏的水”,把全區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作為河湖強監管的標誌性工作,全力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從“有名”到“有實”、從全面建立到全面見效。

  將“清四亂”、河湖沿線垃圾清理與自治區環保督察、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七城同創”等工作有效結合,切實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在河湖執法檢查中同步開展“清四亂”工作,有效督促問題整改落實。

  創新垃圾清理模式,建立“垃圾銀行”,用垃圾兌換日常生活用品和旅遊紀念品,通過村民和遊客收集、鄉鎮政府轉運、縣區集中處理的模式,切實解決河湖水域岸線垃圾亂堆問題。

  自治區總河長辦加大對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督導檢查力度,按照“一市地一單”的方式下發整改通知,確保整改到位,並將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考核納入自治區政府對市地績效目標考核體系,分類實行差異化考核,把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全區各級河湖長以“垃圾圍壩”“清四亂”等專項行動為重要抓手,積極履行巡河、管河、護河、治河職責,河湖管理保護實現常態化、制度化,鄉鎮、村(居)定期組織水生態崗位人員開展河湖沿線垃圾清理工作,2018年,共排查河湖“四亂”問題555個,整改銷號467個,開展垃圾清理活動4500多次,清理各類垃圾6500多噸,“垃圾圍壩”現象基本杜絕,河湖水環境有效改善,人民群眾保護河湖生態環境的意識逐步提高。

  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不是“冠名制”,而是實實在在的“責任田”,一河之長把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像抓社會穩定、經濟建設那樣抓河湖管理保護,做到守水有責、守水盡責,通過河長制湖長制的推行,開創全區河湖管理與保護工作新局面,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形成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生態新格局。

  (原標題:清水長流 河湖長治——我區全面推進河長制湖長制打造生態美麗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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