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修改未成年人保護領域兩部基礎法律 為未成年人成長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2019-10-21 18:53:45|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張群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時冉):21日,中國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審議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這兩部中國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均制定於上世紀90年代。此次修法是兩部法律自7年前修改實施後的首次“大修”。草案回應現實關切,對未成年人保護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作出多項針對性規定。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中國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綜合性法律,規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的權利、未成年人保護的基本原則等。此次提請審議的修訂草案在現行法律基礎上增加了多項重要的原則性規定。在21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何毅亭就修訂草案作説明時介紹説:“修訂草案新增最有利於未成人原則;強化了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第一責任;確立國家親權責任,明確在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能履行監護職責時,由國家承擔監護職責;增設了發現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後的強制報告制度。”

  根據強制報告制度,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情形,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控告。有關部門接到檢舉控告後,應當依法及時受理、處置,並將處理結果告知相關人員和機構。

  有關數據顯示,全球青少年過度依賴互聯網的比例為6%,而中國則接近10%。各界有關立法防治未成年人網絡沉迷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對此,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增設“網絡保護”專章,為未成年人提供線上線下全方位保護。

  何毅亭説:“‘網絡保護’專章對網絡保護的理念、網絡環境管理、相關企業責任、網絡信息管理、個人網絡信息保護、網絡沉迷防治等作出全面規範。”

  草案提出,網絡産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避免提供可能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的內容,並應當設置相應的時間、權限、消費管理等功能,為父母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提供便利。草案還明確,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遊戲實行時間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此外,草案還創設了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從業查詢及禁止制度。根據草案規定,有性侵害、虐待、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不得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從業。

  提請審議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也在現行法律基礎上作出較大幅度修改。草案將未成年人的偏常行為分為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犯罪行為等3個等級,針對不同等級採取相應的措施。

  為解決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因年齡原因不予相應的治安管理處罰、同時又缺乏跟進的矯治措施,導致很多未成年人一犯再犯直至走上犯罪道路的問題,修訂草案也出臺新規。何毅亭説:“修訂草案規定了公安機關可以採取的八項(過渡性)教育矯治措施。對嚴重不良行為情節惡劣或者拒不配合、接受教育矯治措施的未成年人,規定可以送專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

  草案還強化充實了家庭、學校、國家機關的相應責任,推動社會廣泛參與,最大限度防止未成年人滑向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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