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储备林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从事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借款人发放的,满足其国家储备林建设及关联产业发展过程中合理资金需求的贷款。
国家储备林贷款适用对象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承担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且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事)业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用于借款人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和关联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咨询及勘察设计、林地使用权流转、林业资源收购收储、种苗栽培种植、林区土地平整、营林道路建设、附属设备设施购建等资金需求。
•资本金低:项目资本金可为项目总投资的20%。
•期限长:贷款期限一般可达30年,对于大径级储备树种和珍稀树种,最长可达50年。
•宽限期长:还款宽限期最长可达8年或项目建设期加上2年。
•可用于借款置换:对已完成建设进入运营期的国家储备林项目,借款人无不良和违规记录、信用等级在BBB级及以上(或信用评分在600分及以上)、最近三年(或建成运营以来)经营性现金流量之和或净现金流量之和大于零的,可用于置换借款人为建设储备林在他行贷款或股东借款。
温馨提示:最终可贷额度和利率以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详询贷款经办行
提交申请资料
农行调查审批
办理担保手续
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审核发放
按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