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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参保高龄老人住院费 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本报讯(记者 王红)本月起,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高龄老人住院医疗费报销将按照新标准直接结算。这是4月10日记者从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获得的信息。

据介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为提升高龄老人生活品质,今年我省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新政明确规定,今年1月1日起,保障对象为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院时年满80周岁的人员。参保高龄老人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为95%。

在统一安排部署下,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当地参保高龄老人的具体报销比例,同步做好医保信息系统的相应调整工作,4月1日起实现参保高龄老人按照新标准直接结算,并同时启动补报工作,即在实现按新政策直接结算前已经按照原标准进行结算报销的参保高龄老人,要安排做好补报工作,逐人逐项进行筛查,甄选出需要补报的参保高龄老人,重新核算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差额部分返还参保高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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