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田渝兵):10月11日,重慶北碚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勤務三大隊民警在一事故現場看到這樣一幕:旭輝嘉悅廣場東南門接嘉瑞大道出口處,一輛灰色轎車停在路口,車頭朝嘉瑞大道方向,前保險杠脫落受損,左前車燈變形損毀。這是事故一方譚女士的車,譚女士在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承擔經濟損失二十多萬元。
11日上午,一名群眾報警,稱自己的車輛被撞。民警胡偉、輔警羅德勇接警後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置。民警在現場看到,在轎車右前方直行車道上,一輛白色小型轎車前保險蓋上揚呈掀開狀態,車身右側及右前車燈大面積凹陷損壞,前輪也破損漏氣癟了下去,部分車身零部件掉落在道路上,車尾後方地面有明顯剎車痕跡。
經了解得知,駕駛員譚女士駕駛灰色小轎車從旭輝嘉悅廣場東南門駛出往嘉瑞大道方向行駛,在與嘉瑞大道交匯路口右轉時,未仔細觀察路況且轉彎速度過快,與直向行駛的白色小轎車相撞,造成兩車受損。所幸事發時,兩車駕駛員都係好了安全帶,沒有造成人員受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因此,譚女士需要承擔全部責任。
北碚交巡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在駕駛機動車經過沒有信號燈的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仔細觀察路面情況,確保安全後再通行,避免發生類似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