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日報訊 (記者 李珩)“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包括哪些?怎麼收費?12月7日,市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解讀了《關於公佈重慶市第一批“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從明年1月1日起,我市首批“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將全部納入醫保報銷。
包括互聯網復診、遠程會診、遠程監測3個類別9個項目
據了解,《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對象為我市具備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條件的醫療機構。我市首批“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有互聯網復診、遠程會診、遠程監測3個類別共9個項目,即互聯網復診費、遠程單學科會診、遠程多學科會診、同步遠程病理會診、非同步遠程病理會診、遠程心電監測、遠程起搏器監測、遠程除顫器監測、遠程胎心監測。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範(試行)》規定,現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政策中,“遠程會診”“遠程家庭胎心監護”屬於遠程醫療服務,也屬於“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範疇。本次發佈的“遠程單學科會診”“遠程多學科會診”代替“遠程會診”,同時“遠程胎心監測”代替“遠程家庭胎心監護”。所以,該《通知》自執行日起,全市所有醫療機構不得再用“遠程會診”和“遠程家庭胎心監護”向患者收費。
公立醫療機構執行政府指導價
據市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公佈的“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除“互聯網復診費”按醫療機構級別制定的政府指導價標準外,遠程會診、遠程監測類“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政府指導價均為二級醫院價格標準,三級醫院按二級醫院的價格標準增加10%執行;一級醫院按二級醫院的價格標準降低5%執行,其他醫療機構按二級醫院的價格標準降低10%執行。
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為政府指導價,公立醫療機構可下浮執行。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
“受邀方為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參加會診人員為副主任醫師以上醫生。”該負責人説,邀請方應當根據患者的病情和意願組織遠程會診服務,並向患者説明遠程會診服務內容、費用等情況,徵得患者書面同意,簽署遠程會診服務知情同意書,不得強行服務、強行收費。
互聯網復診費、遠程胎心監測納入醫保甲類
根據《通知》,本次制定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均納入醫保報銷。其中,互聯網復診費、遠程胎心監測2個項目納入醫保甲類,其餘7個項目納入醫保乙類。
具體來看,“互聯網復診費”與線下醫療服務項目“普通門診診察費”的醫保政策保持一致,即實行統一的結算標準和定額報銷標準:三級醫院10元、二級醫院7元、一級醫院5元。
遠程胎心監測等8個“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結算標準以公佈的政府指導價為準,按照我市現行的甲類、乙類項目政策規定執行。
重慶市第一批“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計價 單位 |
政府指導價(元) | 説明 |
醫保 屬性 |
醫保結算 標準(元) |
|
互聯網復診 | 1 | 互聯網復診費 | 次 | 按提供服務醫療機構類別收費,不區分醫生職級。限實體醫療機構第二名稱的互聯網醫院以及依託實體醫療機構獨立設置的互聯網醫院收取。不得用於首診。 | 甲 | ||
互聯網復診費 (一級醫院) |
次 | 6 | 5 | ||||
互聯網復診費 (二級醫院) |
次 | 9 | 7 | ||||
互聯網復診費 (三級醫院) |
次 | 15 | 10 | ||||
遠程會診 | 2 | 遠程單學科會診 | 次 | 300 | 按受邀方醫療機構類別收費。邀請方應當根據患者的病情和意願組織遠程會診服務,並向患者説明遠程會診服務內容、費用等情況,徵得患者書面同意,簽署遠程會診服務知情同意書。受邀方為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參加會診人員為副主任醫師以上醫生。 | 乙 | 300 |
3 | 遠程多學科會診 | 次 | 540 | 乙 | 540 | ||
4 | 同步遠程病理會診 | 次 | 540 | 乙 | 540 | ||
5 | 非同步遠程病理會診 | 次 | 360 | 乙 | 360 | ||
遠程監測 | 6 | 遠程心電監測 | 日 | 70 | 乙 | 70 | |
7 | 遠程起搏器監測 | 次 | 70 | 每週計費不超過1次,每月計費不超過2次。 | 乙 | 70 | |
8 | 遠程除顫器監測 | 次 | 70 | 每週計費不超過1次,每月計費不超過2次。 | 乙 | 70 | |
9 | 遠程胎心監測 | 次 | 18 | 每天計費不超過2次。 | 甲 | 18 |
資料來源:市醫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