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田渝兵):2021年1月13日淩晨,重慶市開州區公安局接群眾舉報,在豐樂街道豐勝路查獲一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件。嫌疑人胡某未依法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並使用普通客車從湖南非法運輸668件煙花爆竹至開州,目前,嫌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這是重慶公安機關在開展歲末年初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基礎上,深入推進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破獲的一起典型案件。
警方查獲非法運輸的煙花爆竹 供圖 重慶市公安局
據悉,公安部部署了從2020年至2022年為期三年的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由於歲末年初是煙花爆竹案件事故的高發期,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在深入推進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進一步加強對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隱患整治,嚴密管控煙花爆竹運輸環節安全,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環節安全監管,嚴肅查處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據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從往年發案情況看,每年除夕以前查獲的案件一般以非法儲存和運輸為主。2020年12月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共查處非法煙花爆竹案件24件,其中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件共23件,收繳非法産品5298件。
警方提醒:非法儲存、運輸煙花爆竹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對社會危害極大,市民發現相關非法行為應及時撥打110舉報。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非法運輸、儲存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