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肖紅光):7月8日11時許,重慶市江北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民警巡邏至紅黃路洋河立交路段時,發現一駕駛員未係安全帶,民警隨即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並接受檢查。經檢查發現,該駕駛員涉嫌無證駕駛。
當民警正要處罰駕駛人劉某時,劉某卻一直不願拿出駕駛證,繼而又稱忘記攜帶駕駛證出門。民警隨即通過警務系統進行聯網核查,發現其駕駛證已被登出,駕駛證處於“登出可恢復”狀態。民警詢問得知,劉某因駕駛證到期後,長時間未換證導致駕駛證被登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及第99條之相關規定,民警對其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及無證駕駛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開具違法行為通知書,並移交江北交巡警做進一步處理。
交巡警溫馨提示:駕駛證登出可恢復狀態也屬於無證駕駛,需要通過考試科目一才能恢復駕駛資格。駕車行駛必須具備相應的駕駛證和準駕資格,同時還應注意駕駛證的有效期限,及時核驗,切勿抱有僥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