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田渝兵):近日,重慶市江津區公安局龍華派出所接到居民趙先生報警,稱自己停放在路邊的貨車左後視鏡起火,幸虧路過的群眾及時發現並將火撲滅,車輛無其他損失,也未造成人員傷亡。
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經查看,排除了車輛自燃的可能。民警調取周邊監控視頻發現,一個8歲左右的小女孩經過趙先生的貨車時,用打火機點燃了貨車後視鏡上的紅色布條,隨後離開。通過走訪,民警很快確定了小女孩的身份信息及家庭情況,並立即趕往小女孩家中。小女孩稱,她在家中發現打火機後,感覺很好玩,於是出門四處點火玩耍,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會引發危險。
民警對小女孩進行了用火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並提醒小女孩的父親主動承擔起賠償責任和對子女的監護責任,加強對孩子的關心關愛,強化孩子的安全防範意識,否則會給自身、家庭、社會帶來安全隱患與風險。隨後,小女孩的父親主動聯繫了趙先生賠償車輛損失,並向民警承諾會加強孩子的安全教育,積極履行監護人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