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田渝兵):近日,重慶市沙坪壩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勤務五大隊民警在西尊路附近設卡進行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即將進入檢查站的車輛突然有停車跡象。隨即,民警上前對該車輛和駕駛員進行例行檢查,發現駕駛員身上散發著酒氣,後將其帶至警車上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3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了解得知,當天駕駛員張某與朋友聚餐時少量飲酒,聚餐結束後張某想著回家的路途不遠,自己也沒喝多少,就心存僥倖駕車回家。查處期間,民警一直感覺陳某似曾相識。原來,在2021年9月,陳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大學城東路被同一執法民警當場查獲,並被公安機關予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後在進一步了解中得知,張某幾天前剛重新通過科目一考試,3月底就可以拿回駕照,卻因再次酒駕被查處,將面臨嚴重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張某將面臨十日以下拘留、罰款15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