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發展存在差距,是世界各國普遍面臨的問題之一。在我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不協調問題,很大程度上就體現在區域之間。對此,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區域政策要增強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並從深入實施區域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等方面進行了部署。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已形成了以東部、中部、西部和東北“四大區域板塊”為基礎,多個“重點區域戰略”為支撐的區域發展戰略體系。特別是近年來,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等,相關區域規劃不斷走細走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政策機制也進一步清晰。
但也要看到,部分地區之間的發展差距還有進一步拉大趨勢,高品質發展的區域經濟佈局和國土空間支撐體系還有待完善提升。針對上述問題,決策層持續加碼跨區域協調政策支持,通過健全市場機制、合作機制、互助機制、扶持機制等,逐步扭轉並縮小區域發展差距。
事實上,在推動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下,我國區域政策的內在邏輯已發生變化,區域政策也逐步從“促進富裕”向“帶動後富”“協調兼顧”轉變。與之相對應的區域發展政策引導也從“高速增長”轉向“高品質發展”、從“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轉向“更加注重公平”。這意味著,彌合區域發展差距仍將是未來促進區域均衡協調發展的主要方向。
一方面,按照“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要求,以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戰略為引領,以城市群和中心城市等為重點,推動區域優勢互補與錯位發展。在這個過程中,要更加注重以區域創新能力提升,強化地區比較優勢,賦能區域高品質發展。另一方面,在支持相對富裕地區高品質發展的同時,也要引導其積極參與對欠發達地區的幫扶帶動工作,加快形成協同聯動、合作共贏的區域發展新佈局,以更平衡、更充分的區域協調發展,推動實現更高層次的共同富裕。
當然,考慮到各地在資源稟賦、區域條件、發展基礎等方面的不同,推動實現區域均衡協調發展也將是一個動態過程,其中可能還會遇到這樣那樣的老問題、新矛盾。對此,除了要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的總基調,還要注意政策發力適度靠前,通過預調微調讓相關區域政策更精準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