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可複製推廣的“治土”樣板 ——廣西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觀察
來源:廣西日報  |  2020-10-12 09:13:44

  本報記者 余 鋒 通訊員 昌苗苗

  山川秀麗,千金不換,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關乎社稷民生。近年來有關部門公佈的環境公報顯示,我區部分地區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耕地土壤環境品質堪憂,工礦業廢棄地土壤環境問題突出,“治土”迫在眉睫。

  河池與柳州,一個是2016年被列為全國6個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之一,一個2019年成為廣西首個自治區級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在“凈土保衛戰”中,他們進行了哪些探索,取得了哪些成效?未來的“治土”之路又在何方?

  A 河池先行先試

  9月3日,記者在河池市南丹縣龍泉礦冶總廠錫冶煉廠、鉛銻冶煉廠舊址看到,繁茂的綠植正在這片“病土”上隨風搖曳。

  龍泉礦冶總廠錫冶煉廠、鉛銻冶煉廠舊址分別於1984年、1996年投入使用,在2002年關閉。由於舊址遺留廢渣和土壤重金屬含量較高,且沒有任何環境保護措施,使得其重金屬等有害物質隨雨水污染到周邊居民生活區。

  “因為這裡原先是錫冶煉廠,重金屬比較多,處理之前有污染土壤,包括水污染也非常多,過去周邊群眾非常擔心,投訴也比較多。”河池市南丹縣一位人大代表説。2018年,當地政府對其進行項目治理,除了對舊廠煙囪、廢舊設備和關閉廠房拆除外,還要進行原址覆土、綠化;對舊址內遺留的I類、II類一般固體廢棄物,清運到一般固體廢物集中堆場進行安全處理;修建截排水溝、收集處理場地內廢水等。今年3月20日,工程竣工並通過驗收,目前正在開展審計結算和第三方效果評估工作。評估完成後,這塊地還將繼續改造成公共綠地,改善當地居民的生産生活環境。

  龍泉礦冶總廠舊址的土壤治理工作是河池市進行土壤污染治理的一個縮影。河池是我國著名的“有色金屬之鄉”,有色金屬採選冶煉活動始於宋朝,盛于近代。從20世紀80年代起,集體、個體礦産資源採選冶煉活動幾乎失控,導致土壤重金屬污染程度深、範圍廣,區域環境風險隱患十分突出。

  近年來出臺的《廣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廣西土壤污染防治攻堅三年作戰方案(2018-2020年)》中明確提出,要以河池市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為重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控體系。

  經過數年的努力,河池市目前已構建起了完整的土壤修復産業鏈,摸索出了以植物修復技術為主導、以“地方政府主導、科研單位技術支撐、農民主動參與”的土壤修復工程模式。目前,該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的面積達到105.42萬畝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已完成88.29%。今年,該市將落實12個重金屬污染物減排工程,可形成8.1噸減排量,預計可超額完成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5%的考核任務。

  B 探索治理新模式

  柳州市是廣西最大的重工業基地,工業門類齊全,土壤污染特徵明顯、代表性強。2019年,該市成為首個自治區級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在土壤環境品質調查、土壤污染防治源頭控制、污染場地再開發過程管控、土壤污染修復示範工程等方面開展了“先行先試”,探索建立土壤污染綜合防治的“柳州模式”。

  目前,建設用地的安全利用和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及修復工作正在柳州市有序開展。原柳州市新興農場第一化工廠1999年關閉後,地塊一直荒廢。環境調查及風險評估報告顯示,該地塊土壤目標污染物為砷和鉛。當地採用風險管控為主、修復為輔的方式進行風險控制。土壤修復完成後,該地塊將改造成為休閒、娛樂的公共綠地。“現在我們前期工作已經做了報告,打算把它改造成一個休閒娛樂的綠地,爭取再用兩三年時間改造完成。”廣西農墾新興農場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説。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柳州市全面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嚴格管控工業源污染,加強農用地和建設用地風險管控與修復,建立重點行業企業238個地塊“一企一檔”,完成32個地塊布點採樣方案線上專家評審及18個地塊的採樣分析,為廣西全面鋪開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初步採樣分析工作提供方法和經驗。

  “按照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分類管理、風險管控、污染擔責、公眾參與的原則,今後我市將繼續深入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柳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説。

  C  破解難題補短板

  記者採訪中了解到,儘管這兩個“先行區”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為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滯後性、累積性和區域性,且我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僅有一年多時間,這兩市“治土”之路尚處於起步階段,目前仍存在一些問題和短板。

  據河池市政府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該市土壤環境管理依然“家底不清”;法律責任的落實還有差距;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修復治理工作治理率、資金保障程度低;農用地安全利用技術措施和關鍵技術問題未有效解決,缺少大面積推廣的實例;違法違規地塊依法處罰難度大;管理標準、規範體系不健全。因此,為從源頭上防止對污染土壤的不當利用,針對土壤環境的特殊性,建議自治區儘快出臺我區土壤污染防治條例,進一步明確各方法律責任,強化土壤污染防治執法力度,依法推進解決相關突出問題。同時,健全監督管理體制,強化人居環境風險防範,出臺有關指導意見,加大資金投入力度。

  柳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則坦言,該市在工作中同樣在土壤污染主體責任界定和責任人認定、防治專項基金設立、防治專項資金等保障落實、重點企業自行監測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並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組提出了相關建議。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該廳將督促指導河池市、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加快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的實施,全力推進13個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的建設,打造好可複製、推廣的“樣板”,為我區最終打贏凈土保衛戰進一步夯實基礎和積累有益經驗。

編輯:唐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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