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法人員在檢查扣押貨物。 孫思寒攝
據悉,該案係欽州海關緝私分局于2019年8月26日立案偵辦。當日,在海關總署緝私局的統一指揮下,南寧、鄭州海關緝私局共出動警力90余人,在廣西南寧、欽州、玉林,河南開封、漯河等地開展集中抓捕,成功抓獲田某某等犯罪嫌疑人12名,一舉打掉辣椒幹走私團夥4個,查扣涉案辣椒幹620噸及書證、物證一批。南國早報南寧訊 (記者周如雨 通訊員劉長林)2月1日,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南寧海關緝私局隸屬欽州分局偵辦走私進口辣椒幹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首犯田某某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600萬元,分別判處團夥其他主要成員1年6個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5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的罰金。
經查實,以田某某等為首的犯罪團夥逃避海關監管,採取低報價格、偽報貿易方式等手段,從欽州港、憑祥等口岸走私進口辣椒幹、花生、豆蔻等貨物8377噸,案值1.2億元。
海關部門表示,走私辣椒乾等農産品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國家經濟秩序,破壞公平有序的營商環境。案件的定罪判決,嚴厲打擊了食品走私違法犯罪,有力維護了食品安全及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