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被列為自治區“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專項行動試點城市
來源:南寧日報  |  2021-07-15 11:22:33

  原標題:南寧市被列為自治區“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專項行動試點城市 多措並舉滿足參保群眾及時享受“兩病”用藥醫保待遇

  本報訊(記者余秋蘭 通訊員磨嘉)記者從南寧市醫保局獲悉,近日,我市通過自治區遴選,被列為自治區“高血壓”“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專項行動試點城市之一。在試點任務中,我市將發揮示範引領作用,通過完善“兩病”醫保待遇保障政策、提升“兩病”患者就醫取藥管理水準、優化簡化醫保經辦流程,帶動全區深化“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

  據了解,在試點獲批前,南寧市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啟動城鄉居民“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工作。2019年1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南寧市高血壓門診就診總人數達85071人,就診人次達621534人次,降血壓藥品費用合計6896.28萬元,統籌基金支出4132.31萬元;糖尿病就診總人數達44877人,就診人次達400719人次,降血糖藥品費用合計8844.62萬元,統籌基金支出5356.38萬元。本次專項行動試點任務的啟動,將切實滿足我市參保群眾及時享受“兩病”用藥的醫保待遇。

  在“兩病”醫保待遇保障政策方面,明確參保城鄉居民“兩病”患者憑門診特殊慢性病卡就診,其門診用藥報銷醫療費用基金起付線為10元/人·月,一個參保年度內,高血壓(非高危組)、高血壓(高危組)、糖尿病患者發生的門診用藥費用,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為600元、2000元、2000元。高血壓(非高危組)在一級及以下、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基金支付分別為85%、70%,高血壓(高危組)、糖尿病的報銷比例按照現行門診特殊慢性病政策規定執行。參保城鄉居民“兩病”患者門診使用談判藥,也可憑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用藥範圍的談判藥品,其費用由統籌基金與個人雙方分擔,在定點零售藥店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負擔40%。

  在“兩病”患者就醫取藥管理方面,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兩病”待遇資格認定的醫療機構範圍,放寬至一級定點醫療機構組織認定,由各縣(區)醫保經辦機構設置審批權限。同時建立“兩病”長處方管理制度,對認定為“兩病”患者的參保城鄉居民,憑門診特殊慢性病卡到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診的,由定點醫療機構結合“兩病”患者的病情,對“兩病”病情相對穩定的患者,一次處方量可以延長至1—3個月;在藥品用量不超過藥品説明書規定的最大劑量時,原則上在一次處方藥量使用完畢之前不重復開藥。定點醫療機構不能拒絕“兩病”患者外配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要求。

  在優化簡化醫保經辦流程方面,在原醫保經辦機構受理門診特殊慢性病申請資料的模式之外,實現了由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受理申報“兩病”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資格的工作,讓參保人員在基層醫療機構看病就醫的場景下,對符合享受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即刻申請受理“兩病”的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資格,避免了往返醫療機構和醫保經辦機構的麻煩。

編輯:楊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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