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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出臺政策規範門診診查收費
廣西日報  2019-11-15 13:25:54

  本報南寧訊 (記者/羅琦)醫生給患者看病,怎樣才算一個完整診療過程,怎樣收費才是合理?老百姓一直希望能有個明確説法。11月14日,記者從自治區醫保局了解到,該局于日前印發了《關於規範我區公立醫療機構門診診查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群眾反映較多的個別簡易(便民)門診診查費過高、就診檢查後找醫生看檢查結果再次收取門診診查費等問題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通知》明確了門診診查項目的內涵,其中包括了相應級別的醫師提供的門診診療服務,含初建病歷(電子或紙質病歷),核實就診者信息,就診病歷傳送,病案管理,詢問病情,聽取患者主訴,病史採集,進行一般物理檢查,簡要地向患者或家屬告知病情,開具檢查單,依據檢查結果做出門診診斷,根據病情提供治療方案(治療單、處方),並按規範書寫門診病歷等內容。

  《通知》規定,從2019年11月15日起,對門診診查中需要檢查的患者,拿到檢查結果後繼續由同一醫生查看並提出治療方案的,不得再次收取門診診查費;同時還對紙質病歷、就診卡、簡易(便民)門診診查等收費進行了規範。以患者看專家門診為例,之前患者就診時要先交30元專家門診診查費,如果要做檢查的,有的醫院又要患者再交30元讓醫生查看結果,一共要60元才能完成一個診療過程。此番規範後,患者就診、檢查、繼續找同一個醫生看結果,只交一次診查費30元即可,這樣既規範了醫院收費,又減輕了患者負擔。

編輯:駱秋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