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人民政府正式發佈《桂林市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這標誌著桂林市一旦發生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將有規可依。全市防範和應對各種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將顯著提升。
據悉,預案要求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屬地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開展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明確了監測、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的工作要求。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産企業和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藥品和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機構等責任主體按照由下至上逐級報告的原則,及時報告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事件,緊急情況可同時越級報告。
預案明確,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事件發生後,應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佈信息,並根據事件發展情況做好後續信息發佈工作;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健康部門立即啟動緊急醫學救援工作;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者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相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廣西日報 吳 濤 萬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