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明確事發地先期處置、應急響應措施以及應急響應的級別調整和終止,要求事發後第一時間向社會發佈簡要信息,根據事件發展做好後續信息發佈。
《預案》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將應急管理融入常態,健全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監測、預警、處置、救治和善後快速反應機制。
堅持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並舉。建立藥品安全風險分析評估制度,對可能危害公共健康的風險因素、風險級別、影響範圍、緊急程度和可能危害提出分析評估意見。對預警分級、措施和級別調整及解除予以明確。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及藥品監管部門報告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及其隱患。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科學公正的原則。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明確事發地先期處置、應急響應措施以及應急響應的級別調整和終止。要求事發後第一時間向社會發佈簡要信息,根據事件發展做好後續信息發佈。
堅持獎懲分明,做好善後處置。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為事發地人民政府做好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善後處置提供支持。依法對涉嫌生産、銷售假劣藥品並構成犯罪等5種情形的責任單位和個人採取處理措施。《預案》明確要形成監管問責合力,對在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對在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者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預案》要求,在資金、信息、醫療和交通運輸等四個方面提升綜合保障能力。全區各級各部門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相關經費應列入年度部門預算予以安排。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以及投訴舉報等信息網絡,同時加強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全區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大藥品安全知識宣傳力度,引導公眾正確認識和對待藥品不良反應,提高全民藥品不良反應報告意識。(南寧晚報訊 記者 韓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