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了解到,《關於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印發施行,構建完善的農村公路“路長制”體系,進一步加強全區農村公路工作,到2022年底,建立全面覆蓋縣、鄉、村道的“路長制”組織管理體系。
《意見》明確,今年底,縣、鄉、村道“路長制”組織管理體系覆蓋率達到50%,其中“四好農村路”自治區示範縣覆蓋率達到100%。到明年底,建立全面覆蓋縣、鄉、村道的“路長制”組織管理體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農村公路治理能力顯著提升。
《意見》指出,在組織體系方面,各縣(市、區)要設立農村公路總路長,並分級設置縣級路長、鄉級路長、村級路長。其中,總路長作為轄區內農村公路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統籌全縣(市、區)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管理、養護、運營等工作,協調解決項目建設用林用地、資金保障等重大問題。
根據相關要求,在保障措施方面,各級政府將加強對農村公路“路長制”的組織和統籌,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農村公路管理職責,細化縣、鄉、村三級路長具體職責和責任清單。此外,縣級人民政府要通過設置公示牌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告縣、鄉、村各級路長名單,標明人員信息、路長職責、管護路段、監督電話等內容,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南寧晚報 記者廖欣 通訊員白金髮 盤宇飛 實習生朱華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