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增設部分特殊醫保藥品單列門診統籌支付政策
來源:南寧晚報  |  2022-06-02 15:55:45

  原標題:廣西增設部分特殊醫保藥品單列門診統籌支付政策 職工醫保門診特殊藥品費年度最高支付限額8萬元

  6月1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醫保局獲悉,廣西印發了《關於部分特殊醫保藥品單列門診統籌支付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納入單列門診統籌支付的標準,對保障對象、保障範圍、保障水準等內容進行規定。

  《通知》指出,對在門診治療使用的部分特殊醫保藥品實行單列門診統籌支付,主要是對於部分適合門診使用、用藥人群特定、用藥指徵明確、臨床可替代性不高、患者急需但未納入門診特殊慢性病管理的特殊藥品,在原有普通門診統籌和門診特殊慢性病保障制度基礎上,增設特殊醫保藥品單列門診統籌支付。

  在待遇保障標準方面,明確該制度保障對象為全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保障範圍以協議期內國談藥品為主,並實行動態調整機制。

  在保障水準方面,按照低水準起步的原則,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特殊藥品費用,不設起付線,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員共同負擔,其中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職工醫保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在職人員70%、退休人員75%。設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其中居民醫保為4萬元,職工醫保為8萬元,分別計入當地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在政策銜接方面,明確參保人員使用門診特殊藥品,若同時符合門診特殊慢性病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年度支付限額不相互疊加使用,合併計入基本醫保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門診特殊藥品參照門診特殊慢性病方式結算,支付範圍結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等因素實行動態調整。

  此外,《通知》還明確了門診特殊藥品實行“五定”管理,即定認定機構、定治療機構、定責任醫師、定供藥機構、用藥人員實名制。《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執行。此次在原有普通門診統籌、門診特殊慢性病保障機制基礎上,廣西增設部分特殊醫保藥品單列門診統籌支付政策,對提高參保人員門診用藥可及性、減輕經濟負擔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南寧晚報 記者彭媛媛)

編輯:韋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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