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明確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目標路徑
來源:廣西日報  |  2023-01-04 10:44:25

  原標題:我區明確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目標路徑

  日前,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3年底和2024年底,自治區級以上産業園區新增工業項目用地按“標準地”供應比例分別不低於40%和70%;自2025年起,國家級和自治區級産業園區新增工業用地原則上全部按“標準地”供應。

  《意見》明確,推進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的實施範圍是國家級和自治區級産業園區。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産業政策和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前提下,構建固定資産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容積率和産出強度、單位能耗標準、單位排放標準、建築系數、綠地率等“3+N”控制指標體系,並實行動態調整。

  《意見》提出,創新“標準地”彈性供應方式,鼓勵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供應工業用地;創新“標準地”混合供應方式,鼓勵工業項目“標準地”與研發、辦公、商服等功能用途互利的用地混合供應,共享服務設施;創新“標準地”競價供應方式,鼓勵企業通過競報固定資産投資強度、畝均稅收等指標,競買項目用地;創新“標準地”立體供應方式,綜合確定地上地下空間規劃建設條件及控制指標並納入供地方案;支持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供應標準廠房、科技孵化器用地。

  《意見》要求,建立自治區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和落實各項改革目標任務。要建立考核評估機制,從制度機制建立、改革實施成效等方面對各地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産業園區考核、擴區、調區、升級、退出和資金獎補的重要依據。

  據悉,廣西于2019年在柳州市開展了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試點工作,2021年擴展到南寧、桂林、欽州、貴港、百色5個設區市,重點在區域評估、控制指標、出讓履約、審批報建、全程監管5大方面開展試點探索,為全面深化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提供了實踐經驗。(廣西日報 記者唐廣生 通訊員黃尚寧)

編輯:韋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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