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待遇調整,關係到工傷職工的切身利益。昨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廣西調整2023年工傷保險待遇,于11月底前將調整後增加的待遇發放完成。
根據相關規定,進一步提升廣西工傷保險保障能力和水準,決定從2023年1月1日起統一調整全區工傷保險待遇。2022年12月31日前已在廣西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因工傷殘職工(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一至四級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26元、119元、112元、105元。調整後月傷殘津貼低於廣西2023年11月起實行的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990元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022年12月31日前已在廣西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因工傷殘人員,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月標準分別增加142元、113元和85元。
此外,2022年12月31日前已在廣西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領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36元。
據悉,廣西此次調整工傷待遇保險需在11月底將調整後增加的待遇發放到位。(南寧晚報 記者彭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