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三江打造“鼓樓法庭” 巧用“法官+寨佬+歌師”模式調解矛盾糾紛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4-09-09 17:46:38

  “碗在碗櫃難免有相碰響叮噹,夫妻相處矛盾也是無法避免,要心平氣和地溝通,多商量……”8月28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鬥江人民法庭家事調解室內,一名侗族琵琶歌師用侗語彈唱琵琶歌“煽情”的方式協助法官調解一樁離婚糾紛,幫助雙方當事人放下各自的心結,順利達成離婚調解協議。

  據悉,女方吳某與男方楊某甲都是三江侗族自治縣林溪鎮的侗族人,雙方于2005年底通過媒人介紹後,以侗族青年男女傳統戀愛方式——侗族“坐妹”方式相識、相知後,于2006年辦理結婚登記,婚後雙方領養了女兒楊某乙。

  然而,雙方在婚後共同生活中,産生矛盾後沒有加強溝通和有效化解,女方遂于2024年7月22日到鬥江人民法庭提交起訴狀,向法庭提出了判決雙方離婚、女兒楊某乙由女方直接撫養、男方補償女方2萬元等請求。經過調解,男方同意離婚,但堅決不同意女兒由女方撫養,也不同意補償女方2萬元。

  因雙方意見分歧比較大,訴前調解並未成功。立案後,承辦法官認真分析案情,了解雙方感情經歷及矛盾根源。因雙方都是侗族群眾,有共同的民族文化氛圍及風俗習慣,並按照傳統的侗族風俗締結婚姻,故承辦法官邀請法庭的特約調解員,即當事人當地的侗族琵琶歌師、寨佬協助調解。

  8月28日當天,雙方當事人來到鬥江人民法庭。在家事調解室裏,寨佬以自己與妻子、女兒的相處經驗,勸解當事人相互體諒、相互包容,要適當自我反省,為以後雙方及子女更好地生活,互諒互讓,協商好糾紛解決方案。歌師也通過口頭勸解和彈唱琵琶歌的方式協助法官調解,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調解協議,實現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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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鬥江人民法庭法官在巡迴辦案點周邊村屯進行普法宣傳 供圖 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據悉,鬥江人民法庭成立於1989年,坐落于三江侗族自治縣鬥江鎮,管轄鬥江、八江、林溪、高基、和平、丹洲、程村共7個鄉鎮的民事案件,轄區內有侗、苗、瑤、壯等少數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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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鬥江人民法庭開展“法官講法,歌師唱法,寨佬傳法”活動 供圖 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近年來,鬥江人民法庭傳承侗族“鼓樓議事”“款坪講款”基層治理優勢,積極打造“鼓樓法庭”名片。“鼓樓法庭”以“法官+寨佬+歌師”的調解模式為主,同時注重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普法活動,引導各族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形成“法官説法、寨佬講理、歌師唱情”的民族特色普法解紛模式,寓法于理、寓法于歌、寓法于情,讓群眾在潛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用法治思想鑄牢民族團結根基,助力打造桂湘黔環“三省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範帶。

  “鬥江人民法庭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民事訴訟案件數量呈逐年遞減趨勢,2021年新收286件,2023年新收下降至204件;2024年上半年新收113件,同比繼續下降8.87%,矛盾化解成效明顯。”鬥江人民法庭庭長吳海存介紹。下一步,鬥江人民法庭將繼續深入挖掘民族文化、鄉賢寨佬等本土資源,打造特色解紛品牌,創建具有侗鄉特色的“楓橋式人民法庭。”(文 蔡俊聰)

編輯:林姍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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