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證照分離”改革方案出臺:取消6項行政審批
來源:國際在線  |  2018-03-28 16:36:09

  國際在線貴州頻道消息(楊曉月 楊麗芳):近日,貴州省政府出臺《貴州省在更大範圍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決定從《方案》出臺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在貴安新區、貴陽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貴陽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安順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遵義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複製推廣上海市“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做法,取消6項審批,改革2項審批為備案,實行23項告知承諾,保留36項審批,強化33項準入管理,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創新創業活力。

  《方案》指出,將分五類推進改革試點。

  第一是直接取消6項審批。取消以前由新聞出版廣電部門實施的“出版物出租經營備案”、環境保護部門實施的“微生物菌劑環境安全許可證核發”、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實施的“藥品廣告異地備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實施的“醫療機構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一、二類)”、公安部門實施的“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就業、留學除外)”、交通運輸部門實施的“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車輛營運證核發(區縣許可事項)”等6項行政審批,實行行業自律管理,企業在工商部門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後,允許直接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第二是改革2項審批為備案。對以前由文化部門實施的“營業性棋牌室設立許可”、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實施的“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粧品行政許可”兩項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備案管理。企業在工商部門取得營業執照後,將相關備案材料報送文化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文化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不對備案材料進行核準或許可。發現企業有違法違規行為,通過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予以糾正或處罰。

  第三是實行23項告知承諾。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産生嚴重後果的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此次試點共有23項審批告知承諾,對告知承諾行政許可事項,由行政審批機關製作告知承諾書,並向申請人提供示範文本,一次性告知企業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業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即可當場辦理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申請人達到法定許可條件後,方可從事被許可行為。

  第四是保留36項審批事項。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也不適合採取告知承諾制的36項行政許可事項,簡化辦事流程,公開辦事程式,推進標準化管理和網上辦理,明確審批標準和辦理時限,以最大程度減少審批的自由裁量權,實現辦理過程公開透明、辦理結果有明確預期。

  第五是強化33項準入管理。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係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等特定活動的33項行政許可事項,強化市場準入管理。

  《方案》中提出,第一要優化部門監管職責,對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由許可部門履行監管職責;對不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經營行為,有行業主管部門的,由行業主管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無行業主管部門或涉及多個部門且職責分工不明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依規指定監管部門。其次,要落實“雙告知”工作,工商部門要依託貴州省網上辦事大廳市場主體登記註冊“雙告知”平臺,依據貴州省人民政府授權公佈的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目錄,在市場主體辦理登記註冊過程中,將需要申請審批的經營項目和相應的審批部門等相關信息及時告知申請人,將市場主體登記信息等相關信息及時告知同級審批部門,由審批部門結合職能職責切實做好後續監管工作。第三是要加快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全面推行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檢查結果公開的監管方式,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健全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探索開展聯合檢查,推進隨機抽查與社會信用體系相銜接,進一步規範市場執法行為。第四是要建立完善信用約束機制,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對嚴重失信主體,應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並通過信用信息共享,採取聯合懲戒措施,完善個人信用記錄,推動聯合懲戒措施落實到人。第五是要加快推進信息共享,依託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貴州)平臺,做好政府部門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和集中公示,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

  《方案》強調,要強化組織領導、強化配套措施、強化督查考核、強化宣傳引導,確保“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各項工作順利實施、取得實效。

編輯:羅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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