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設施半徑小于700米 貴州打造15分鐘養老服務圈
來源:多彩貴州網  |  2022-04-19 09:03:45

  多彩貴州網訊 (記者 吳蔚) 近日,貴州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關於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用房要配建在便於老年人活動的地段,宜與社區衛生、文化、教育、體育健身、殘疾人康復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集中或鄰近設置。按照老年人步行15分鐘距離測算,明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半徑應小于700米。

  《通知》明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規模,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區應當按照每百戶不少於20平方米建築面積,老城區、已建居住區應當按照每百戶不低於15平方米建築面積配備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新建街道級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建築面積不低於1000平方米,社區養老服務站建築面積不低於350平方米。

  鼓勵將配建指標進行適度集中,結合老年人服務需求和服務用房狀況,將社區養老服務站點升級打造為具備日間照料、助餐配餐、短期托養、精神慰藉、文化娛樂、上門服務等綜合功能的街道嵌入式護理型養老機構,避免出現配建設施小、散、遠,無法滿足使用管理需要。

  在城鎮老舊小區和棚戶區改造、居住社區補短板行動中,將通過補建、購置、轉換、租賃、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逐步完善2014年以前建設居住區配套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或在相鄰新建項目內予以補足,確保2025年前完成整改。

  對可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配套公共用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閒置辦公用房以及轄區內閒置的廠房、學校、醫院、賓館等資源,將調整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集中改造利用。

  同時,將清理整合居住小區內各類閒置和低效使用的公共房屋和設施,經業主共同決策同意,交由物業服務企業統一改造用於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與房地産開發企業協商,將開發企業自持的房屋改造為養老服務用房。

編輯:羅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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