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黃石276項招標“評定分離” 突出招標人的定標權 經驗在全省複製推廣
1月13日,黃石市民之家3樓,月亮灣文化産業園及月亮山路沿線綠化提檔升級工程如期開標。採用“評定分離”方式,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進行評標、定標,在黃石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已是常態。
2018年8月,黃石在全省率先開展“評定分離”改革。去年12月,省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將該事項納入第二批經驗做法,在全省複製推廣。
“評定分離”,即將招投標程式中的“評標委員會評標”與“招標人定標”作為相對獨立的兩個環節進行分離,改變評標專家對評標定標的決定性作用,突出招標人的定標權。
“評標專家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卻無法承擔權利背後隱藏的責任,也容易成為招標人逃避責任的‘擋箭牌’。”談及改革的初衷,黃石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模式最早試行于深圳,2019年,我省出臺促進建築業改革發展的二十條意見,明確提出探索實行招標“評定分離”。
根據黃石市“評定分離”改革辦法,評審專家對評標結果不再排序,拿到專家評出的3-7家定標候選人後,招標人可根據需要進行實地考察,自主選擇履約能力強、價格合適的中標人。2020年,該市對276個符合條件的事項進行“評定分離”招標,在投標報價、承包履約、尋租治理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湖北日報記者劉娜、通訊員王玨)